这一视角,除了她,只有坐在她左右两侧的人能够拍摄,但当时她身边的两人并未录制视频。
她自以为消掉自己的声音就万事大吉了,真是又蠢又坏。
这种报复手段,只怕会引火烧身。
至少我在身陷地狱前也要向她射出一箭。
7 结果“小张,今天帮我请个假,我不去公司了,有点事处理下。”
“没问题林哥,那事到底怎...”没有容他说完,我便挂断了电话。
至少我得证明之前的虚假消息确实是程某自己发出来的,为此我需要一个诱饵。
之后我注册了一个某博小号,叫“魔都男林”,在该话题下发布了一条澄清消息:“我就是视频和图片中的男当事人林某,对于‘一只小笼包7788’用户发布的不实消息,予以严重的警告,图片和视频内容移花接木,剪辑痕迹严重,属于虚假信息。
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侵犯。
原事实已经魔都XX分局调查清楚并调解。
当事人程某某女士,即是传播视频的第一视角拍摄人,意图使用假消息对我进行打击报复。
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、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,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《刑法》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,可构成诽谤罪。
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,如果今天之前你没有联系我,我将走法律的渠道维护我的权利,你可以提前咨询律师。
以下是图片是程某某签署不立案通知的照片”我附上了一张我从程女士背后越肩视角拍摄的一张她签署“不立案通知”的照片,清晰的写了所控告的内容不属实,原图甚至连签字的原名也能够看清,只不过我发出来的版本尽量的给所有出镜的人和信息都打上了码,只留下关键部分。
消息一经发出,便得到了很多的评论、转发。
“下头男还在虚张声势抵赖。”
“有胆子拍,没胆子承认的家伙,问候你全家。”
“局子里也可以发消息吗,你怎么不去s一s所以真相到底是啥?”
“这女的这么坏吗,太可怕了。”
整体下来,不论是私信也好,评论转发也好,依然是负面内容居多,但我不在乎,真要是到了法庭上,这些都是呈堂证供。
我将原消息和我消息的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