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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:村里有个老汉是神枪手陈乐宋雅琴 全集

杨三斤啊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眼看着就要撞到一块被大雪覆盖的凸起大石头上,陈乐却没有丝毫的慌张,反而一脸亢奋之色。他的身体向左侧倾斜,然后冲着大傻个喊了一声:“傻兄弟,要翻车了!”大傻个还没反应过来,陈乐就咧着嘴笑了起来,一把拽住了大傻个,两人一起跳下了爬犁,在雪壳子上朝着山下滚动而去,时而身体竖着向下滑行。那感觉就像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,每一次滚动都带来了新的刺激和惊喜。每一次滑行都好像在雪上冲浪。他们滚过的地方,积雪被压出一道道痕迹,仿佛是他们在山林中留下的独特印记。寒风吹拂着他们的脸颊,虽然寒冷却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。陈乐的心中充满了激动,这种追逐、这种自由,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。每一寸土地、每一片雪花,都见证着他们三者之间的默契与合作。大黄狗依旧紧随其...

主角:陈乐宋雅琴   更新:2025-04-06 19:2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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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陈乐宋雅琴的其他类型小说《重生:村里有个老汉是神枪手陈乐宋雅琴 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杨三斤啊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眼看着就要撞到一块被大雪覆盖的凸起大石头上,陈乐却没有丝毫的慌张,反而一脸亢奋之色。他的身体向左侧倾斜,然后冲着大傻个喊了一声:“傻兄弟,要翻车了!”大傻个还没反应过来,陈乐就咧着嘴笑了起来,一把拽住了大傻个,两人一起跳下了爬犁,在雪壳子上朝着山下滚动而去,时而身体竖着向下滑行。那感觉就像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,每一次滚动都带来了新的刺激和惊喜。每一次滑行都好像在雪上冲浪。他们滚过的地方,积雪被压出一道道痕迹,仿佛是他们在山林中留下的独特印记。寒风吹拂着他们的脸颊,虽然寒冷却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。陈乐的心中充满了激动,这种追逐、这种自由,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。每一寸土地、每一片雪花,都见证着他们三者之间的默契与合作。大黄狗依旧紧随其...

《重生:村里有个老汉是神枪手陈乐宋雅琴 全集》精彩片段


眼看着就要撞到一块被大雪覆盖的凸起大石头上,陈乐却没有丝毫的慌张,反而一脸亢奋之色。

他的身体向左侧倾斜,然后冲着大傻个喊了一声:“傻兄弟,要翻车了!”

大傻个还没反应过来,陈乐就咧着嘴笑了起来,一把拽住了大傻个,两人一起跳下了爬犁,在雪壳子上朝着山下滚动而去,时而身体竖着向下滑行。

那感觉就像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,每一次滚动都带来了新的刺激和惊喜。

每一次滑行都好像在雪上冲浪。

他们滚过的地方,积雪被压出一道道痕迹,仿佛是他们在山林中留下的独特印记。

寒风吹拂着他们的脸颊,虽然寒冷却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。

陈乐的心中充满了激动,这种追逐、这种自由,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。

每一寸土地、每一片雪花,都见证着他们三者之间的默契与合作。

大黄狗依旧紧随其后,它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兴奋,更加卖力地奔跑着,时不时回头看看陈乐和大傻个,眼中闪烁着忠诚与喜悦。

它那低沉的叫声像是在为这场冒险加油助威,让整个过程充满了趣味!

随着速度的加快,周围的景色变得模糊,只有耳边呼啸的风声和脚下飞速掠过的雪面。

当他们终于停下的时候,三人已经滚到了一个小谷底,周围是高耸的松树,枝叶上挂满了积雪。

大黄狗首先站了起来,抖落身上的雪,然后欢快地围着陈乐和大傻个转圈。

陈乐和大傻个相视一笑,彼此的眼神中充满了理解和信任。

这一刻,他们不仅是在狩猎,更是在这片东北深山老林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归属感。

这片山林将是他重生后的舞台,每一次狩猎、每一次冒险,都将是他与这片土地建立更深联系的机会。

寒风渐渐平息,阳光透过松针洒在地上,斑驳陆离。

陈乐站起身来,拍拍身上的雪,回头看着大傻个和大黄狗,心中涌起一股温暖。

此刻,他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满足,仿佛所有前世的遗憾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补偿。在这片广袤无垠的白茫茫世界里,他们三者构成了一幅和谐的画面,充满了生机与希望。

陈乐深吸一口气,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松香和冰雪的气息。

他对着天空再次发出一声长啸,声音在山谷间久久回荡,仿佛是对这片山林的敬意。

这一刻,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与自然的力量,内心充满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宁静与豪情。

“哥,哥,你快瞅瞅,那刨篮子还没有嘎!”

“太皮实了……”大傻个忽然用手指着不远处从撞在一棵树上停下来的公野猪,大声喊了一句!

然后陈乐便看到那公野猪晃晃悠悠的从地上爬了起来,吭哧吭哧的喷着热气,鼻子和嘴里全都溢出了血丝!

再加上猪臀上中的那一箭,鲜血洒满了地面,每动弹一下,那野公猪就会发出一道惨叫!

而陈乐目光凝视着公野猪,双手几乎是本能性的撅开了撅把子,从兜里掏出了火药的纸包就往里填充,顺便又把钢珠灌入其中。

“大埋汰,别愣着,给我瞄准喽!”

“我让你打,你就打!”陈乐的动作十分迅速,而且已经迈开的步伐,朝着那头公野猪就冲了过去。


于是,他将背回来的高粱米也一同放入锅中蒸煮。

当高粱米的香气逐渐弥漫开来时,几乎快要饿晕的他终于忍不住用手抓了几口塞进嘴里。

那香甜的味道在饥饿的时候显得格外诱人,填饱肚子成为了唯一的念头。

眼见锅里的汤已经开始冒泡,鱼和虾都已熟透,陈乐急忙拿来两个满是豁口的大碗,又用自制的木铲子把鱼装了进去。

一碗用来盛放鱼和虾,另一碗则装满了松雀蛋,连同那浓稠的汤汁一起,光是闻一闻就让人垂涎欲滴。

看着这两碗热气腾腾的食物,陈乐脸上露出了些许心满意足的神色。

他端着两碗香气喷喷的菜来到门前,轻轻敲了敲门。

“媳妇儿,你先开一开门,我给你和闺女做了鱼肉还有虾。

这天也亮了,你们娘俩赶紧吃一口吧!”陈乐小声说道,生怕惊扰到屋内的人。

他心里清楚,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下的孽,现在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,重新赢得妻子的信任。

屋内的宋雅琴听到外面的声音,微微一惊。她没想到陈乐竟然弄来了鱼。

难怪昨晚女儿说闻到了肉香味儿。

宋雅琴已经坐了起来,身上披着棉袄,里面穿着一个布满补丁的碎花小背心。

“妈妈……这是真的吗,是爸爸给我们做鱼肉吃嘛?”妞妞仰着小脑袋,声音带着一丝期待,很是天真的样子。

尽管被父亲赶出家门,住在姥姥家的日子里,小女孩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怨恨。

对于她来说,父母是最亲的人,即便曾经被打骂过,那些委屈很快就被遗忘。

只是年幼的她想不通,父亲为什么那么讨厌自己,和别人家的爸爸为什么不一样。

所以只要听到父亲喊自己的名字,就会本能地想要靠近去讨好父亲。

不让他那么讨厌自己。

宋雅琴并不在乎一条鱼,她担心这是陈乐设下的温柔陷阱,一种糖衣炮弹。

这种突然的好转让她感到不安,因为她知道丈夫过去常常如此,最后总是事与愿违。

然而,看到女儿揉着小肚子,一副可怜的模样,她犹豫再三还是穿上了衣服,套上鞋,轻轻地打开了门。

“媳妇儿,你快把菜接过去,我就先不进去了,你们两个先吃完了再给我送出来就行。”陈乐咧嘴笑着,尽量表现出最温柔的一面。

宋雅琴不知道陈乐到底中了什么邪,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想法,但想到女儿昨天晚上没有吃饭,她心里也很愧疚。

于是,她强忍着内心的忐忑,从陈乐手里接过那两个碗和筷子。

还没等她说什么,陈乐竟然主动关上了门。

宋雅琴彻底愣住了。

小妞妞早已忍不住从炕上跑过来,站在炕沿上,眼睛溜溜地转着,小嘴巴咬着食指,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两个碗。

宋雅琴打消了心理杂念,把碗放在桌子上,推到女儿的被窝边。

“妞妞乖,快披上被子,别冻着。”宋雅琴轻声说道。

小妞妞迫不及待地趴在桌子上,拿起筷子,在碗里夹起了一条小河虾。

“妈妈,你快吃……”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母亲,那不大的小手,用筷子的动作显得有些生硬,但还是努力地把河虾送到宋雅琴的嘴边。

宋雅琴忽然笑了,心中充满了感动。

女儿的关心让她感到无比温暖,仿佛心中的花朵瞬间绽放。

她张开小口吃了女儿送来的河虾,轻声说道:“真好吃,妞妞快吃吧……”

她轻轻摸了一下女儿的小脑袋,柔声说道。

这一刻,母女间的爱意在寒冷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温暖!

母女俩坐在炕上,享受着这难得的一顿美餐。

妞妞的小手不停地在碗里夹着鱼肉、虾和松雀蛋,每一口都伴随着她欢快的笑声和不断的夸赞:“好香!真好吃!要是天天都能吃到就好了!”

宋雅琴听着女儿的话,眼神逐渐黯淡。

美好总是短暂的,这些天来,她们已经饿了很多天,突然间吃到这么丰盛的食物,连她自己也仿佛产生了幻觉,觉得生活本应如此美好。

然而,现实很快将她拉回了地面。

天快亮了,意味着她可能又要把女儿送回姥姥家,至于陈乐今天为什么如此反常,她猜不透,也不敢往下想。

女儿的天真无邪让宋雅琴感到心酸。妞妞的愿望——每天都能吃到肉——在宋雅琴看来,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奢望。

她看着碗里还剩下一半的鱼和两个松雀蛋,轻声问道:“妞妞,你怎么不吃了呀?”

此时的妞妞目光紧盯着碗里的半条鱼和剩下的两个松雀蛋,舔了舔小嘴唇。

尽管心里充满了不舍,但她还是笑着说道:“是给爸爸留的呀。”

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稚嫩的坚定,仿佛这是她能为父亲做的唯一一件事,更像是一种本能。

门外的陈乐听到这句话时,正在大口地吃着高粱米饭。

原本这粗粮很难以下咽,但当听到屋内传来女儿那乖巧的话语时,他瞬间泪如雨下。

高粱米噎住了他的喉咙,让他瞪大了眼睛,伸出大手擦着泪水。

想起上一世对女儿的种种虐待和辱骂,陈乐真恨不能再给自己几个耳光。

这一刻,他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有多么严重。

这时,宋雅琴把碗递了出来。陈乐接过碗的那一刻,宋雅琴欲言又止。

陈乐瞬间明白了妻子的心事,急忙抢先开口:“别把闺女送回去,我等一会儿补个觉,然后再去山里面转一圈,争取晚上再给你们娘俩弄回点肉。”

略微犹豫了片刻之后,陈乐又再次开口。

“我知道你信不过我,你可以选择不相信,但是媳妇儿,从现在开始,不要拒绝我对你们娘俩一切的好,你就当我这是在弥补我之前做的孽。”

说完,陈乐接过碗,走到了灶台旁,大口地吃了起来,一边吃一边落泪。

宋雅琴在一旁看着,心思复杂。

她不知道这一次陈乐又能演多久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再次原形毕露。

叹了口气之后,宋雅琴还是关上了门,心中五味杂陈。

而陈乐吃完饱饭之后,就把碗筷全都清洗了一遍摆好,直接靠在墙角的柴火垛上往上一躺就睡着了过去。

晚上去逮野鸡这件事,也给忘了,因为他实在是太困了。

……

也不知道睡了多久,只感觉鼻子痒痒的,陈乐这才缓缓地睁开了双眼。

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可爱的脸蛋,手里拿着稻草棍,鼓着小嘴巴,嘴里正在念叨着。

“妞妞……”

竟然是这个小家伙,居然趁着自己睡着了跑过来逗自己。

“你是爸爸嘛。”小妞妞歪着小脑袋,满脸都是好奇的样子。

因为印象当中的父亲,已经变得很模糊了,她只是还觉得陈乐的样子有些熟悉。

所以才会本能的想要靠近。

“当然是爸爸了……有没有想爸爸?”

“昨天晚上的鱼好吃吗。”

再次见到女儿,而且是小时候,陈乐的心都快要化了。

特别是想到上一世,他家财万贯,身家雄厚,但女儿却与他断绝了父子关系!

老死不相往来,恨他入骨。

正是因为小的时候缺少了父爱,又因为母亲受了一辈子的疾苦,患上了重病,最终又郁郁寡欢去世。

这也让妞妞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疼爱她的人。

每逢想到这里,陈乐内心都宛如针扎一般,想起了上辈子他慌慌张张的跑去医院,却连雅琴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。

这也是他终生的遗憾,却依稀记得女儿那愤恨的眼神!

陈乐控制不住心中的情绪,擦了擦眼角的泪水,便伸出手想要抱一抱女儿。

却在这时。

趁着陈乐睡着的时候,出去上厕所的宋雅琴推开门走了回来。

当看到陈乐伸出手朝着女儿抓去的瞬间,她被吓坏了,连忙几步冲了过来,抢先一步将妞妞抱了起来。


“咱们村里倒是有几家有猎枪,水柱家,宝库家,还有彩英家都有,但要是你去借呀,肯定是借不来!”

“对了,我家这有把弓,还是你婶儿他妈,我老丈母娘临终之前留下来的老物件,你看看能不能用上,这玩意还有配套的铁矢呢。”老王叔忽然想起了什么,然后就穿着鞋下了地,开始翻箱倒柜。

“那可是牛角弓,俺娘说了,民国时候俺爷爷是民团教头,最擅长的就是这骑马射箭。”

“那牛角弓就是俺爷爷留下来的,到了我们这一辈儿,家里全是 女丫头,也没人舞刀弄棒,白给我那几个姐妹,人家都没人要,然后就被俺给带回来了!”

听到王婶这么一说,陈乐也来了兴趣,特别是一听到牛角弓的时候,心里泛起了一丝惊讶。

这可是稀罕的物件。

也就在这时。

“找到了。”

老王一边说,一边从箱子底翻出一个布包,小心翼翼地打开,露出了一把精致的牛角弓。

弓身由牛角和木材精心制作而成,弓弦紧绷,显得十分结实。

旁边还有一袋铁矢,箭头锋利,箭杆笔直。

“你看,这弓保养得还不错,虽然有些年头了,但应该还能用。”老王递给陈乐,眼中带着一丝期待。

陈乐接过牛角弓,仔细端详着。他轻轻拉了拉弓弦,感受着它的弹性和力量,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敬意。

陈乐把牛角弓拿在手里,轻轻掂量了一下。

这玩意儿起码得有二十多斤重,沉甸甸的分量让他意识到,没有足够的力气是根本拉不开这把弓的。

他试着轻拉了一下弓弦,果然,那股强大的弹力几乎让他的手臂一震。

“这牛角弓和传统的弓箭不同。”

陈乐心中暗自思索。

传统的单体木弓通常只用一根木材制成,虽然简单易制,但力量和射程都有限。

更强的拉力牛角弓的拉力更大,通常需要50到70磅的力量才能完全拉开。

尽管他现在也不可能拉到满月,但也不影响使用。

更远的射程由于复合弓的弹性更好,它能够储存更多的能量,使得箭矢的初速度更快,射程更远。

这意味着在狩猎时,陈乐可以在更安全的距离外击中目标。

他知道以后打猎的方式,大部分为弓猎了,除非能弄到趁手的好枪,否则还不如用这复合弓。

狩猎有枪猎弓猎之分,当然还有更加野性沸腾的刀猎!

在陈远看来枪猎就像用用网捕鱼,弓猎就是鱼竿钓鱼,两者都需要讲技巧,但无疑后者更具挑战性。

但是他可没有那个闲心去挑战什么,只是想靠这种方式来改善一下家庭生活,让妻女顿顿吃肉!

他抬起头,看向王叔和王婶,眼中充满了感谢!

“谢谢王叔、王婶,这东西对我来说太重要了!”陈乐真诚地说,“等我用完了,立马就给你们送回来!”

老王叔却笑着摇了摇头,用手拍了拍陈乐的肩膀说道:“这玩意儿放我们家里,就是在箱子里吃灰,说不上啥时候要是有虫子了就给咬坏了,你爸早年头那可是出了名的猎手,你是他儿子,也学会了他的手艺,这玩意儿正适合你,只是你这小子太懒了!”

“就咱们这半拉子山,那连接的可是小兴安岭,往里面走,要啥有啥,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,靠山吃山靠水吃水,而对于你们这些赶山的老猎来说,那就是金山银山。”

“你小子要是不勤快点,谁也不能逼你啊,现在你自己回过味来了,是好事儿,这玩意儿你拿好,就当送给你了……”

听到老王说的这一番话,陈乐重重的点了点头,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。

吃饱了饭,刚要拿起碗筷去洗了,就被王婶一巴掌打在了手背上。

“你个大小伙子,洗什么碗,该干什么干什么去。”

王婶笑着骂了一声,然后就起身开始收拾碗筷。

陈乐咧咧咧嘴没有多说什么,和王叔打了一声招呼,又借了一圈麻绳,这才背着弓走出了门。

现在有一个这么大杀伤性的武器在手里,虽然还无法拉成满月,但只要不是野猪,寻常的野鸡或者山跳什么的,这一箭下去必然是一个血窟窿。

打野猪就有点吃力了,一个人也很难搞定!

在东北这边有个说法,在猎人的圈里也一直都在流传,所谓最难打的猎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!

最厉害的是野猪,其次是黑瞎子,最后才是老虎,记得父亲说过松树林里的野猪最可怕,因为常在会分泌一种黏稠松油的松树上蹭痒!

在地上打滚沾上泥土后就跟穿了盔甲一样,枪都可能打不透!

眼下就算是碰到了野猪,陈乐也绝对会掉头就跑,轻易不能冲动!

好不容易重活了一回,还没让媳妇和女儿享上福,自己就嘎了,那可就真的就是重生伟大死的窝囊了!

吃饱了饭也有了力气,重生到年轻时候的体格子,那叫一个贼拉拉的壮,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。

半个小时之后,陈乐已经来到了半拉子山,先是来到了他昨天下套和夹子的地方。

然后就看到两个捕鸟夹上面还真挂着货。

两个家巧儿已经被冻僵了,显然是昨天晚上就已经被夹住了,雪面上撒的小米儿也有被啄的痕迹。

陈乐毫不犹豫的把那两个小家伙从夹子里面拿了出来,然后直接就揣进了背后的箩筐里,咧着大嘴喘着呼呼的热气。

总算是有点收获,晚上可以给闺女烤家巧儿吃了!

这玩意儿洗吧洗吧,然后用木头签子穿上,直接就放到灶坑里烤,等把毛烤完了,再涂抹点农家大酱,那味道爽极了!

然后他又拿起了抄网,塞进了昨天打的冰窟窿眼里,做好这一切,他拍了拍手,准备再进山里爬爬树,摸点鸟蛋回来。

可这一步刚跨出,忽然间,大脑传来一阵刺痛,然后脑海里面便传来一道画面。

一道黑色的影子,在雪壳子里面跳来跳去,眨眼间便钻入雪壳子里消失不见。

陈乐心中一动,猛然回过头,四处环视了一圈,然后就在这附近转悠了起来。

总算是碰到好东西了……


“嗯呐,我知道了……那秀娟你忙吧,我再去别家看看。”

被拒绝的宋雅琴眼神忽然就黯淡了下来,脸上满是尴尬,窘迫的笑了笑,扭头就要走。

“别去借了,我再给你拿两个土豆吧,就这一次了啊。”

“谁家也不是欠你们的,哪有那么好借啊……”

胡小娟撇了撇嘴说了一句便转身走了回去。

刚一进屋,躺在床上的男人就迫不及待的拉着她的手。

“谁啊,是不是隔壁的雅琴妹子又来借粮食了!”

“你给人家多拿点,好歹你们两个也是姐妹来着,一起嫁到咱们村,她也挺可怜的……”

“关键是孩子是无辜的,也要跟着遭罪,咱们能帮就帮帮吧。”

趴在炕上被窝里的王建国咧着嘴笑着说道。

一看面相就是很踏实能干那种的忠厚老实人。

为人也和善,在护林站人缘也很好。

只是他刚说完这句话,就被媳妇白了一眼。

“凭什么帮她,该她的还是欠她的,自己家男人没有出息,那怪得了谁?”

“咱们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,全村都在猫冬,除非这点过冬的粮有那么容易吗!”

“我说王建国,你是不是看上人家长得俊,就想用点吃的去讨好人家,好趁着机会钻人家被窝啊。”胡秀娟咬着牙一把揪住了王建国的耳朵,看起来很是泼辣的模样。

“哎呀呀呀,快松开,疼死我了!”

“你在这白话啥呢,把我想成啥人了,你可别扯这乱七八糟的,要是传出去我王建国还要不要脸了。”

王建国一把推开媳妇的手,呲牙咧嘴的又钻回了被窝,干脆不管这事儿了。

本来就心想着媳妇的好姐妹,沦落到这个下场,能帮也就帮一点。

“把你那点小花花心思给我收起来,别晒脸嗷王建国!”

“仗着自己有把子力气,就跟村里的女人眉来眼去,要是让我知道你跟谁家的娘们搞破鞋,信不信我把你下面给你阉了!”

胡小娟看到丈夫服软,那更加得意了,这才从自家的地窖里面摸出了两个土豆,慢悠悠的朝着外面走去。

要知道,这东北农村的冬天一到晚上气候就又是一个分界点,白天的零下20度,至少还能够看到太阳,见到点热光……

可这一到了晚上,零下三十七八度的冰寒能把人活活冻死!

就为了借两个土豆,宋雅琴冻得浑身发抖,满脸通红,那风刮在脸上就好像刀子一样生疼!

但是听到屋子里面传来的对话,宋雅琴只感觉打心底涌上一股耻辱,默不作声的就回到了家里。

所以等胡秀娟拿着土豆晃晃悠悠走出来的时候,却发现大门口早就已经没影了。

“呵呵,不要拉倒,省下了呢,要是真有那个骨气都别开口啊,前几次借的还没还呢……”

胡秀娟翻了翻白眼叨咕了一句,就直接把大木门给插死了,看了一眼隔壁的院子一片昏暗,就又回到了家里锁死了房门。

而宋雅琴根本没有回家,在家门口转悠了半圈,就又跑到了村东头老根叔家的柴禾垛,上下翻找!

因为上面都覆盖着雪,就只能用手把雪扫下去,冻得宋雅琴几根手指就好像僵硬了一样通红。

她知道老根家种的是玉米,这里面都是苞米柑子,全都是用来冬天烧火取暖用的。

眼下四处借不到粮食,又不能让女儿挨着饿,宋雅琴几乎是想尽了一切办法!

即便自己的肚子也传来咕咕叫声,饿的前胸贴后背,却还在努力的在柴火垛里翻找一切能够吃的东西。

总算是在柴火垛里那些苞米杆子的节骨上找出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。

这玩意儿在东北叫呼泯(乌米)!

它是由一种名为玉米黑粉菌的真菌引起的。

这种真菌感染玉米后,在玉米棒上形成黑色或灰白色的瘤状物,外观看起来像是“黑色毒瘤”!

但实际上它可以作为一种食物和药材使用。

捧起了一团呼泯,宋雅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僵硬的笑容,看着看着就哭了。

就是在这时,老根叔家传来的动静,吓得宋雅琴掉头就跑,直奔家中而去。

回到了家里,先是点着柴禾,把屋子里烧的热一些,然后又把从柴和垛里面找到的呼泯拿出来一些,放到了水里面煮。

很快水就变成黑色!

又把剩下的放到了一个破烂的红公鸡碗里,这才把一碗干的和稀的全都送到了屋子里,摆放到了桌子上。

乖巧的妞妞,看到热气腾腾的,还以为妈妈端上来大碴粥,毕竟之前在姥姥家,一直都在喝大碴粥这种粗粮。

可是当看到妈妈送上来两碗黑乎乎的东西时,妞妞撅着小嘴儿问道:“妈妈,这是什么呀!”

宋雅琴脸上划过一抹无奈,叹了口气说道:“妞妞,天儿都抹黑了,妈妈没有找到吃的,你先凑合凑合把这玩意吃了,很好吃的,不信你看。”

宋雅琴说到这的时候就端起了碗,喝起里面黑乎乎的乌泯!

这东西本来就是粉状的,煮了之后也不凝固,合起来就像是和草木灰一样。

什么味道都没有……

但是嘴和牙齿里面都变成了黑色。

妞妞看到之后也揉了揉挨饿的小肚子,也捧起了另一个碗用手挖着里面的黑糊糊吃了起来。

这一吃就满嘴都是!

看到女儿跟着自己受苦,宋雅琴遮着脸,泪水噼里啪啦的往下掉。

心里别说有多疼了。

可又有什么办法?

娘俩凑合着解决了晚饭,就早早的铺好了被子,躺在火炕上。

好在炕还是热的,总算是有了一丝温暖,搂着女儿的宋雅琴把油门灯给熄灭了,却始终都睡不着。

这样的日子,到底过到什么时候才算完?

她真的没有太大的奢望,哪怕一天只能吃一顿饱饭,让女儿能够待在家里,就已经十分的心满意足了。

可就是这么简单的要求,丈夫陈乐也不会满足她……

越想越是绝望,而且还能听到女儿即便睡着了,肚子还在传来咕咕叫声,就连自己也是饿的浑身无力,只能抓紧腰带,不敢脱衣服躺着睡觉。

睡着了就好了,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……

……

而此时,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,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多钟,放在农村早就已经早早的熄了灯睡觉了。

但是陈乐却从外面刚走进村子里,浑身都挂满了冰晶,眼睫毛也变成了白色,就连狗皮帽子也都挂上了霜。

这一路走回来,折腾了一个多小时,进了村之后就直奔着老王叔家里走去。

老王叔家早就熄了灯睡觉了,而陈乐却一个翻身跳进了院子里,并把抄网随手放到了窗户旁,用手轻轻的敲打了一下窗户。

“老王叔,睡了没呢!”

陈乐这么轻声一喊,里面就传来了一阵动静!

“哪个杂宗草的啊,大半夜的不睡觉,上我们家来爬窗户!”

“缺不缺德!”屋子里面先是传来了一阵咒骂,然后陈乐便看到里面的煤油灯亮了起来。

“老王叔,是我啊,陈乐!!”

“我赶上刚回来,就把抄网给你放到窗户跟前了。”

“你出来一下子呗,我给你带点好东西。”

陈乐咧着嘴笑着说道。

虽然这一次没有打到野鸡,但好歹也算是有点收获,借了人家的抄网,弄了几条鲫鱼瓜子,怎么的也得放下一条。

这也是打猎人的规矩,虽然他不是真正的猎户,但是从小父亲就把这些告诫过自己,有些规矩不能破。


“去打野猪!”

……

等陈乐带着大傻个来到了半拉子山后,直奔着昨天晚上,他发现野猪的那个位置跑了过去。

昨晚上那只野猪受了伤,而且还掉进了山窝窝里,也不知道这个时候有没有爬上来。

要是爬上来的话那可就麻烦了,在那窝里就是活靶子,可是一旦跑出来再想找可就困难了。

不过陈乐还是拥有着绝对的自信,因为他拥有着预知能力,不过这预知能力也是有限制的,那就是能够发现这一代的生物信息,但无法发现精准的位置。

要是有一丝偏差,这么大的个山都会跑断腿。

不等同于那些生长在山里的植物或者是药材,毕竟那玩意儿没有长腿,可以四处乱跑,只要发现了位置,方圆10米之内必然能找到。

可是这些活玉物就不同了,一旦靠近,要么会遭受攻击,要么就会受到惊吓四处逃窜!

这一路赶过去,来到山窝窝周边的时候,陈乐内心紧张到了极点,心里盼着那该死的野猪没有爬上去。

或者是干脆受了伤就死在山窝窝里,到时候他和大傻个直接把这头猪给肢解了,也就带回去了。

此时的大傻个拉着一个木头爬犁跟在后面,冻的鼻子都红了,但依旧是满脸的傻笑。

整整两盘的肉,比他过年吃的都丰富,这肚子里面有了油水,浑身都充满了力气,现在他感觉就算是把这一山上的木材全部都拉回去都不成问题。

等陈乐爬到昨晚上那道土坡上时,往下那么一瞧,顿时就傻了眼,心都凉了半截。

只看见山窝窝最中间的位置斜面上撒满了血渍,周围也是乱七八糟的,眼看着昨晚上那头野山猪已经不见了踪影。

就好像做梦了一样。

一度让陈乐挠着脑袋,仔细回忆着昨天晚上是不是真的做了梦,打了一头野猪。

可是眼看着那些真真亮亮的血渍,还有被那猪蹄子刨下去的土,和在土坡上留下来的凹痕,很明显,这一切都是真的!

“嘶……”

“这回麻烦了,纵猪归山呐。”

陈乐眯了起眼睛,目光朝着周围扫了一圈,感受着脑海预知来的信息。

可是始终都没有感受到那头跑掉的野猪。

又发现了预知能力的弊端,那就是第一次预知过后,信息就没那么清晰了。

但好在虽然模糊,陈乐已经可以确定,那头受伤的野猪已经上了山。

眼下追上去也是四处乱找,要是碰到了熊瞎子,反而会置身于危险当中。

追还是不追?

肯定追啊。

只是不能就这么死乞白赖的追,而是要想个办法。

“哥,野猪搁哪呢?”大傻个已经追了上来。搓了搓手并问了一句。

“估摸着是跑了,你先在这等我……”

“我去大磕巴家借只狗过来!”

陈乐已经想到了办法,那就是把大磕巴家的狗给借过来。

这只狗可有说法了。

那可是村里老猎户专门训出来的猎犬,而且有些年头了,这狗虽然老么卡尺眼了,但训练出的天赋和本能还在。

“嗯呐,哥你去呗,我搁这等你!”

大傻个点了点头,就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树墩,却被陈乐一把拽了起来。

“以后不能乱坐,知道不,这玩意是山神的枕头,你要是一屁股坐下去,那就等于触犯山神!”

听到陈乐这么一说,大傻个连忙点了点头,然后就绕着那树墩子跑到了一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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