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。
他也许是生性顽皮,在一次午休后睁开惺忪的睡眼,一眼便看到了盯着他久久不移开目光的我。
我看着他入了神,丝毫没有发现他睁开了眼,好整以暇的看着我。待到发觉,满脸羞耻。
他笑起来的声音很好听。
“小同桌,老登留的那题你写出来啦?看什么呀?”
“没,没有。”我急忙偏过头去,留到脖子的短发就这样甩到了我的脸上,迟迟不肯下来。
他会将头枕在一只手上,用另一只手拨开我脸上的头发,然后刮一下我的鼻子。
我就是这样不争气,每当这时,心就会止不住的乱跳,跳到脸上,带起一片霞色。
那时候的我,一腔情意如酸梅酒,入口香甜,细品却又带着酸涩,吞下去,又带着些苦辣,可真真是青涩极了。
余晖与晚霞渐渐从外面的桦树上爬到地面,渡满了窗子所映照出的那片天空。
小小的,却又异常美好,正如我青春懵懂时候,轻而易举被在意的人牵起的那点悸动。
或许正如书中所说,人的一生都在为那只占比5%的闪耀而平庸着,那是高考前夕的一件事,一件在众多学子中微不足道的小事。
又是一次晚自习,我从试卷中抬起沉重的脑袋,撑起脑袋看着他,默默叹着气。
“林子,你怎么这么喜欢笑我啊?莫不是喜欢我?”
当那点怀春的心思宣之于口,哪怕是借着玩笑,也依旧让我的心悬在了嗓子眼里,一动不动,倍感酸涩。
他会怎么说?是说我在痴心妄想,还是说我书读傻了?亦或是借着玩笑从此疏远我?
对,这就是个我不过脑子的玩…
“小同志,我就是喜欢你呀!”
熟悉的声音炸在耳畔,那颗心落回原处极快的跳着。
我一时怔愣住了,嘴唇动着想要说些什么,却又实在说不出来。
窗外是敲玻璃的声音。
“高二五班一列三排,说话未遂,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