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诛神者的游戏

佚名 著

美文同人连载

无尽的位面、邪恶的古神、强大的魔法、神奇的装备,秩序与混乱交替而来,信仰与恶念蜂拥而至……这一切交织成诛神者的游戏!阿鲁卡,一个穿越而来的慵懒佣兵,不幸在任务中被卷入这场游戏,开始了他穿梭于各个位面之间的成神之路。操控血液的血神、颠倒梦想的魔鬼、规则崩坏的监狱……英雄?他不是这块料。对他而言,善恶黑白都毫无意义,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——这场游戏能否带给他久违的乐趣,满足他无穷无尽的好奇心……...

主角:   更新:2023-08-08 04:5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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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《诛神者的游戏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无尽的位面、邪恶的古神、强大的魔法、神奇的装备,秩序与混乱交替而来,信仰与恶念蜂拥而至……这一切交织成诛神者的游戏!阿鲁卡,一个穿越而来的慵懒佣兵,不幸在任务中被卷入这场游戏,开始了他穿梭于各个位面之间的成神之路。操控血液的血神、颠倒梦想的魔鬼、规则崩坏的监狱……英雄?他不是这块料。对他而言,善恶黑白都毫无意义,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——这场游戏能否带给他久违的乐趣,满足他无穷无尽的好奇心……...

《诛神者的游戏》精彩片段


大陆历435年,阿鲁卡刚满十八岁。而十年前,阿鲁卡还不叫阿鲁卡,圣艾诺斯大陆上也根本没有这号人。
当时的他名叫孟非,是一位身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好青年……如果不为非作歹就算好青年的话。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时代,他实在是个异类。往好听了说,他是个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人,往难听了说,就是懒散度日不求上进。
因为压力大竞争激烈,现代社会向往“心远地自偏”的人并不少,但八成是看多了武侠小说,一成是自暴自弃,像孟非这样真正心性淡泊到了极点的人是少之又少。从懂事起,孟非就没什么远大追求,总觉得美人豪车累心,功名利禄乏体,唯一能让他疯狂追求的就是看书,甚至只要印着字他就能看得下去,包括并不限于家用电器的说明书、路边小广告、电线杆上的老中医广告……
而他也不求书中自有黄金屋,纯粹就是喜欢看。一开始家人还觉得这是好事,小孩子看书才有出息嘛!后来才发现他真就只看书,别的啥也不爱干。在多年改造未果后,亲戚朋友基本都放弃了劝他上进的念想,只求他能养活自己。有些亲近的朋友还经常打趣劝他去出家算了,反正整天一副看破红尘美人白骨的模样。
孟非呢,还真仔细思考后认真回答了一番:进了寺庙,倒是不愁吃穿,可是就不能什么书都看了,那简直比死了还难受。而且……我是个食肉动物啊!
不过读书也不是一点用没有,至少启蒙比同龄人早些,眼界开阔,心智成熟悟性也高。仗着有些小聪明,孟非没怎么用功就混进了一所重点文科大学。由于分数刚够擦边,被调剂到了无人问津的语言学专业。孟非本人倒不在意上什么专业,对他来说就是换个地方看四年书的问题罢了。他的家人呢,也早就放弃劝他上进,觉得孟非能拿个重点大学文凭,以后够养活自己就行。
于是孟非就跌跌撞撞度过了四年大学生活,基本没上过课,考试全靠突击复习,每一个学期都徘徊在挂科留级边缘,偏偏又死活掉不下去,成为那一届不大不小的另类传奇。
之前也说了,比起同龄人来,孟非的心理年龄要成熟许多。这却与智商情商什么的都无关了,照孟非的理念,一本书就是许多人的人生缩影。就算来个傻子,看过这么多人的人生经历也该明白点道理了。
孟非作为一个真正爱读书的人,自然是古今中外东西各地生冷不忌,不仅没有一般人眼中读书人的迂腐,反而比绝大多数人都开明。心理成熟,有点小聪明,能说会唱乐于捧哏,心性又淡泊,从不与人争,这么个人实在很难惹人讨厌。就连大学里的老师们也只是怒其不争,骂几句懒东西,从不觉得孟非这人哪里不好。
等到毕业,孟非找不到工作时,与他关系最好的中文老师甚至念着香火情,把他推荐在学校图书馆当个管理员。这正是孟非最为梦寐以求的工作,虽然工资很低,只能勉强度日,但胜在清闲,又能借机博览群书。至于什么娶妻生子赚车买房……孟非并不反感,若是有那个能力,他也会去做。但要让他努力去争,是真没兴趣。
有本书看,有口饭吃,有张床睡,便能自得其乐。一位好友在孟非的笔记上看过这句话,戏称孟非为“三有先生”,孟非听了只是嘻嘻一笑,既不引以为傲也不自卑。
在他看来,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,自己开心就行了呗!当然,恐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会同意他的观点。年轻人,还是得有点拼劲。
总而言之,他就是这么一个懒人闲人,用他家乡话说就是个“散仙儿”——这毫无疑问是个贬义词。不过这好比猫吃鱼狗啃骨头,鱼潜水鸟飞天,天性使然,让他改也改不了。
某年某月末日,二十七岁的孟非在图书馆古籍区发现了一本他看不懂的书……这里要提一句,孟非对书的热爱绝对非比寻常。他总觉得外语书译成中文后就失了原本的韵味,所以为了看明白外语书,特地去学了好几门常用的外语。也不知是他天生擅长学语言,还是大学时语言学留下了底子,不管学哪门外语都进步飞快。
因此在语言这方面,孟非还是很有自信的。可这次他所发现的古籍,他不仅看不懂,甚至不知道里面用的哪国文字。仿佛那些根本不是字,而是孩童的信手涂鸦。但这样的书怎么可能进的了一所重点大学的图书馆?
心怀疑虑的他把这本古籍用借书机扫描了一遍,发现名字叫《圣艾诺斯大陆记》。乍一看这名字就是本魔幻小说,还是十年前那种老套魔幻小说,放到网上肯定三天就扑街那种,如何能算古籍?孟非百思不得其解,决定把书借回家,用电脑搜一搜书中的文字来源,好好研究一番。
当晚他把昏暗的台灯开好,打开自己用了五六年早已被淘汰的破烂笔记本,郑重地打开了《圣艾诺斯大陆记》的封面……然后他就眼前一黑,穿越了。
——
穿越后的孟非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,出现在一片幽暗森林当中,还变成了外国人的模样。看过不少小说的他在短暂的惊慌后,很快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,接受了自己已经穿越的现实。这位可是真正的随遇而安,对前世也没什么牵挂,略略担心家人和朋友后,立刻开始琢磨自己来到了哪里,该做些什么。
最重要的是,这里有没有书看啊?如果有,是不是内容比地球上的那些还丰富多彩?想到这个世界上或许有完全不同于地球的书籍存在,淡泊如他也有些心潮澎湃,开始幻想起美好的未来。
可惜孟非高估了自己身为一个七八岁小孩的能力,低估了荒野求生的难度。贝爷可以摸爬滚打逃出森林,不代表他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也可以。晕头转向的迷了几天路后,孟非就只剩下了两个选择:**而死,或者做个好事,死前先拯救一个即将**而死的食肉动物。
他猜出了自己现在就处于那个叫做“圣艾诺斯大陆”的地方,从这个名字看来,这多半是个西方式的魔幻世界。这地方的野果能随便吃吗?这地方的水能随便喝吗?孟非可不敢来个神农尝百草,他宁可饿死,也不想被毒死,更不想死在幻觉之中。
就在他饿到濒死之时,终于迎来好运,他遇到了自己后来的剑术老师——带领猎人跑到隐者森林来驱赶狼群的崔哈克,这也是后来崔哈克一直叫孟非“狼崽子”的原因。当时先是一群眼冒绿光惊慌失措的狼群从孟非身上狂奔而过,紧接着一群挥舞着火把短弓的莽汉从孟非身上狂奔而过,最后这群莽汉完成目标悠哉返回时又踩了孟非一遍,殿后的剑术大师兼白草村著名佣兵崔哈克老爷子才发现孟非。
十年过去,孟非还记得当时的画面。一脸褶子的崔哈克身上散发着狼血的腥味与钢剑的煞气,气势令人为之心折,蹲下身啧啧两声,惋惜道:“这倒霉孩子,也不知道是哪来的,竟然被饿成这幅德行,饿的胳膊腿都骨折了,难道是狼群养的?”
孟非奄奄一息地看着崔哈克,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,鼓起最后的力气骂道:“你……你……你能饿出骨折来吗!?”
崔哈克并不生气,反而大笑道:“哈哈哈哈哈,这模样了还有力气吼人,我喜欢!赞美伟大的太阳神,从今天开始,你这小狼崽子就是我的儿子了!”
之后,孟非就被拐上了崔哈克的贼船,成了个没什么前途的白草村佣兵,也有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名字:阿鲁卡。若是不看崔哈克平时除了出恭什么事都让阿鲁卡帮着干,以及心情不好就揍阿鲁卡出气,再加上任务赚来的钱两人八二开,还有每天早上四点不到就逼阿鲁卡起来练剑,以及……崔哈克还是对阿鲁卡不错的。
而一同跟着崔哈克学习剑术的大师兄西农和二师兄约法,对阿鲁卡也是很好,比崔哈克好多了,把他当亲弟弟来护着。道上哪个不开眼的佣兵敢对阿鲁卡炸毛,这两位师兄真是敢拔剑就砍,像佣兵这种职业,一天死上两三个也没人在意,连治安官都懒得管。
刚来白草村时,阿鲁卡还觉得自己身为一个穿越者,说不得要摒弃前世恶习,在这番天地里拼出一番事业来。后来发现佣兵这行实在没前途也没钱途,出人头地比登天还难上几分,而且圣艾诺斯大陆也压根不是他想象中那“龙与地下城”的世界,没有魔法、没有巨龙更没有巫师,只有些神神叨叨整天披着红袍膜拜太阳神的赤教祭司,大部分连只鸡都打不过。圣艾诺斯大陆的武力水平,若是放到地球上,约莫就和中世纪的欧洲差不多。
阿鲁卡本就是个懒散性子,一晃十年平平安安,他也就没了那些心思,觉得自己大概不会穿越第二次,这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。好歹这片大陆上书籍不少,干佣兵赚的钱勉强买得起,他这就满足了。虽然身边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识字也不想认字,觉得读书纯属浪费时间,属于贵族和祭祀们的消遣,但他却不用学就能读会写圣艾诺斯语了。至于原因,阿鲁卡是想不通也懒得去想。
谁知该来的总会来的,他的老师一朝揭开身世之谜,竟是莱因国王的私生子……咳咳,竟与莱茵王室关系密切,而他这么个村里的小佣兵得见莱茵王国国师,若说不是冥冥中早有定数,他肯定是不信的,这概率也忒儿小了吧。
这一刻,阿鲁卡相信自己的穿越而来是有意义的,是有价值的,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。而前十年的平静生活都是为了给他积蓄力量,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……
只是转念一想,这么个根本不存在魔法,连斗气这经典设定都没有的世界,哪能有什么天意安排或神明旨意啊?结果这穿越还是意外中的意外吧?还是坑爹呢这是!


屋里几人又寒暄了几句,不外乎日常生活艰苦不、崔哈克有没有强抢民女、阿鲁卡有没有心上人之类的废话,门外便走进来一位英俊潇洒连太阳神恐怕也得羡慕嫉妒恨的美男子。此人一头红发飘扬,双眸如寒星两点,鼻梁如挺拔山脉,面容方正阳刚,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健壮有型,腰间挎着一柄长剑,背负一块薄铁团牌,正是阿鲁卡的大师兄西农。
早在崔哈克收养阿鲁卡前,西农和约法两个农家小子就跟着崔哈克学剑了。不过比起剑术,一头绿发的约法更喜欢用弓箭,反正也没规定说佣兵一定得佩剑,崔哈克也就任其自由发展。倒是阿鲁卡,崔哈克从不让他碰长剑以外的武器,只说他天资愚钝,智商低下,比猪还要蠢笨,能练好剑都是太阳神赐福,不用去琢磨别的武器。
西农作为第一个跟着崔哈克的学徒,十六岁就出了师,如今已有五年经验。本身底子好又聪明,在道上混的小有名气。前天他单独护送几个商人去卢迪城,今天回来时正好遇上国师驾到。亨利国师阅人无数,一眼就看出西农本事不小,便笑呵呵的赞了几句。
崔哈克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,既然人都齐了,便招呼着阿鲁卡几兄弟出发。亨利国师一副对崔哈克言听计从的模样,吩咐自己的护卫留在白草村后,跟着崔哈克走向通往隐者森林的小路,身边只留着一位名叫布莱特的爵士。
从身份上来说,布莱特作为爵士比阿鲁卡这等平民不知高到哪里去。从卖相上来看,布莱特爵士也称得上仪表堂堂威武不凡。他宽额大脸,身材魁梧,虽然早年谢顶后就剃了个光头,但这方天地没有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说法,头顶几道沟壑似的伤疤更添几分凶悍。不管怎么看,全副武装正气凌然的布莱特爵士都比一步三摇的崔哈克老佣兵靠谱。但亨利国师显然不这么认为,行走时紧贴着崔哈克,觉得这个老佣兵比骑士更能保护好他。
布莱特爵士不苟言笑威严肃穆,却是个脸上藏不住事儿的人。当他发现国师大人与一个下贱的佣兵亲热的像两兄弟时,他脸色立刻沉的能滴下水来,仿佛有两个看不见的小人在朝下抻他的脸皮,不满的情绪如同飘逸在空气中的硝石味,长鼻子的都能闻出来。
阿鲁卡三兄弟在队伍后方缀着,先聊了几句西农这次出任务的情况,然后阿鲁卡就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西农大哥,约法大哥,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。”
西农比约法开朗阳光许多,三人在一起时,约法就乐得沉默。这次也是如此,西农看了眼不置可否的约法,便笑着回道:“小狼崽又看出什么来啦?”
阿鲁卡皱眉说道:“听说这位亨利国师先后辅佐过三位国王,是议事厅里屹立不倒的一位人物。可他今天却亲近老师,疏远布莱特爵士,颇有些刻意为之的味道,难道不知道会引起布莱特爵士的不满?能在王城站得住脚的都是聪明人,不可能不懂得如何为人处事……”
西农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毛:“老弟,我看你是想多了。亨利国师是什么样的身份,还用得着在乎一个爵士的想法?呵呵,对我们来说爵士是尊贵的大人物,可对国师大人来说,布莱特爵士不比平民高贵多少。”
西农的话确有几分道理,阿鲁卡便耸耸肩,打消了自己的疑虑。反正不管布莱特爵士怎么想,他们这边人多势众,谅他也翻不了天。就算翻了天,也有高个子顶着,怎么也轮不到他倒霉。想到这里,他就悠哉的从皮包里掏出一本骑士小说看了起来。
——
隐者森林一如既往的鸟语花香。这片位于白草村东南方向的森林广阔无边,一直蔓延到横断大半个圣艾诺斯大陆的东方山脉,莱茵王城就建在东方山脉南部末端与狮心山脉北部的夹角,背靠高山,易守难攻。根据史诗上的说法,哪怕是在万年前群魔乱舞天神遍地的神魔时代,莱茵王城也从未被攻破过。
白草村的村民们只在隐者森林的外围活动,深处是从来不敢进入的,那是猛兽毒蛇的领地。就算崔哈克与西农这种水准顶尖的佣兵,也不敢说自己能从森林狼群的围攻中逃生,毒蛇毒虫的暗算更加防不胜防。
阿鲁卡在一些赤教典籍中读到过,隐者森林深处有很多天然矿场,足以让莱茵王国重新兴盛起来。赤教也尝试过深入隐者森林,不过并没有成功建立起村庄。看来比起太阳神的庇佑,还是森林狼的尖牙和毒蛇的毒液更厉害些。
一路上平安无事,零星的野兽根本造不成威胁,在露头前就被二师兄约法随手一箭给惊走了。布莱特爵士和亨利国师的脸色也从一开始的忐忑不安,转变为镇定平静。倒是大师兄西农,脸色愈发严峻起来。
阿鲁卡看似一直在读书,其实也在观察周遭的情况和每个人的表情。一心多用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,大师兄表情的变化、约法弯弓射箭的动作、布莱特爵士的手在剑柄上游移不定、皮靴踩过青葱草皮的闷响、林间鸟兽的异动……这些细节他都会加以注意。
前世某位著名电子业务大亨曾说过,擅长细节的人处理不好大局,擅长大局观的人忽视细节,两者兼有便是圣人。阿鲁卡当然不是圣人,他知道自己的大局意识比较差,或者说他就是那种只能看见眼前一亩三分地的人,没有远见。但他自认也不是个庸人,既然只能看见这一亩三分地,那他就要看个清清楚楚。
读书人总是有些自傲的,阿鲁卡也不例外。他的优点就在于,对自己的缺点也看的很明白……虽然丝毫没有改正的打算。
眼见西农的表情已经由严峻转为了惊疑不定,阿鲁卡便收起书问道:“西农大哥,你怎么了?”
西农犹豫了片刻,觉得对阿鲁卡也不必隐瞒什么,便说道:“这条路我小时候和老师走过一次……是通向一处墓园的。”
“隐者森林里还有墓园?”
“恩,而且墓园的主人地位很高,我记得墓园的门柱上雕刻着太阳神的徽记……”
阿鲁卡脸色也变了,惊道:“那是只有王室和神司才有资格佩戴的徽记,而神司都葬在太阳神圣殿里,难道这是一处王室墓园?可根据史书的记载,王室墓园就在王城附近。”
西农舔了舔嘴唇,纤长有力的右手扶上剑柄:“我听一些商人说,国王的私生子死后是不允许进入王室墓园的,所以国王会在某个公国的领土里偷偷为自己的儿子建造一片墓园。”
受到赤教教义的约束,南方诸国都实行一夫一妻制。虽然历代国王大公的情人都不少,但永远不能扶正,私生子也没有任何贵族应有的权利。就算哪位贵族的原配夫人过世,他们也不敢迎娶自己的情人。要是事后被赤教的异端裁判所发现……莱茵王国的历史中,被教宗下谕赐死的国王可不少。
短短几秒钟,阿鲁卡脑子里已经闪过许多念头,而这正好可以解释亨利国师怪异的举动。或许这位布莱特爵士暗地里投靠了赤教,依靠国师护卫队长的身份,监视着王室的一举一动。这次亨利国师来到一个国王私生子的墓园,不管真正目的是什么,都可以顺带着看看布莱特爵士的态度。
不过,以赤教神司们的智商,怎么也不至于为了一个私生子的墓园把自己培养的密探给搭进去吧?由于穿越而来后阿鲁卡就没离开过白草村,接触的神职人员比较少,他低估了圣艾诺斯大陆人民对神明的虔诚度……
想到此事与自己无关,阿鲁卡就懒得去理会了。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观察细节追寻真相是他的爱好,不过观察到了什么追寻到了什么,他还真不在乎。阿鲁卡——或者说孟非——的人格中占据最大成分的,是好奇心,这正是他酷爱读书的原因。无论是工具书、教科书还是小说以及任何的书籍,都浓缩着大量的信息与知识,这比平淡的现实生活有趣多了。
除了少部分热衷于旅游和探险的人,大部分人的生活都集中于一个小圈子。或者是一个城市,或者是一个国家,现实让人活得如同困在囚笼中的野兽,区别只是囚笼的大小和伙食的好坏。在这囚笼中,猛兽们追寻着自己的地位,试图得到更多的资源和食物……但是,他们所面对的终究只是囚笼,是重复的、熟悉的、毫无新鲜可言的事物。
就算来到了这个稍微“有趣”一些的圣艾诺斯大陆,阿鲁卡也仍然觉得生活如此苦闷无聊,只有书中的世界才能勾起他的兴趣。毕竟人只有活一次的机会,只能体验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人生,可在书中……他可以体验无数人的人生。
像阿鲁卡这样拥有着无穷无尽好奇心的人,是懒于去利用得到的信息做些什么的,除非必要。他好奇的东西太多了,解开这一个谜题,得到这一些知识,他就会迫不及待的扑向下一个宝藏。不过在别人眼中,那可能只是一堆垃圾而已。
无论如何,到达墓园时就能揭晓答案,而他在乎的也只有答案。
——
正午时分,一行人终于来到了目的地,也就是一处残破却气度恢弘的墓园。生满铁锈的栅栏将墓园围起,其间伫立着几十根米黄色石柱,上面雕刻着太阳神与其麾下各大神座的徽记,四座历经风霜的墓穴分布在东西南部四个角落。整个墓园的面积约莫有五百多平米,已经超过了男爵墓园的标准。
西农看着眼前的墓园,眼中闪过憧憬而艳羡的神色。迟钝的约法挠了挠头发,还没搞清楚状况,甚至根本看不懂大门上的太阳神徽记。比起西农和阿鲁卡,他的想法要单纯许多。阿鲁卡则感觉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,确认自己之前猜的没错,同时也对赤教信徒们的智商产生了深深的怀疑——亲爱的布莱特爵士,你还真要亮牌子了?
布莱特爵士没有辜负阿鲁卡的期待,双眸圆瞪如铜铃,仿佛眼前墓园是从硫磺中诞生的魔鬼。以他在王室中任职多年培养出的见识,立刻想到了墓园主人的身份。
亨利国师自然是早有打算,慈祥的老人形象褪去无踪,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说形象点,他现在就像一个发现了反骨仔的**老大……亨利国师微微瞥了一眼布莱特爵士的表情,冷哼一声,说道:“布莱特爵士,看你的表情,像是要发表一番高论?”
崔哈克嘿嘿一笑,把表情各异的阿鲁卡几兄弟叫到身边,粗壮的双臂抱在胸前,满脸看好戏不嫌事儿大的表情。而布莱特爵士确实是一位虔诚的信徒,怒色如何也抑制不住,声音近乎于野兽的低吼:“国师大人,这是渎神之所!应该上报教会,立刻拆除!”
亨利国师的脸色愈发阴沉,低声说道:“这么说,你承认自己与赤教的关系了?”
布莱特爵士怒道:“国师大人!我们每个人都是太阳神虔诚的信徒,教宗冕下派我监督王室里是否有异教徒活动,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,我不需要隐瞒。我相信你不是该死的异教徒,请你不要再说些不符合你身份的话语!”
把监视说成监督,一边说不是见不得人的事,一边又隐藏自己的身份,布莱特爵士对神明的虔诚和智商上的缺陷可见一斑。
亨利国师冷笑道:“在你身为一名信徒前,首先你是国王陛下的臣子,是莱茵王室的臣子,难道太阳神的教诲就是让你做一个叛徒?别忘了莱茵王室的每一个人身体里都流着太阳神的血脉,难道太阳神的后裔不配拥有一处墓园吗?”
“太阳神的血脉怎能与贱民的血脉融合,这是渎神!是对太阳神的不敬!这些私生子从诞生的一刻起就有罪,应该被绑上火刑架烧死!”
从布莱特爵士这句话中,阿鲁卡忽然发觉一个可怕的事实——难道说莱茵王室几百年来都在近亲婚配?难怪王室力量越来越衰弱,王室中人要么早夭要么发疯。其实,在圣艾诺斯大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,历代王后的身份也在史书中记载的明明白白,不是国王的表妹就是堂妹甚至是亲妹妹,只是阿鲁卡看书时下意识的跳过了这些他不感兴趣的部分……究其原因,在于上古史诗中的天神们就是这么干的,这样才能保持血脉的纯净,上行下效嘛……
亨利国师脸色一肃,大声说道:“布莱特爵士,难道你不是你口中的贱民?十年前,你还是个朝不保夕的流浪佣兵,如果不是国王陛下赏识你的身手,你现在说不定已经死在强盗手里了!可你却暗中投靠赤教,监视我和国王陛下的一举一动,甚至还要让王室血脉在死后也不得安宁,你的忠诚和荣誉呢?!”
布莱特爵士挂上一副圣徒赴死的狂热神情,说道:“无论我是一个佣兵,还是一位骑士,我都是太阳神最虔诚的信徒。如果我死了,就会升入太阳神的神殿,成为他最忠诚的战士。国王陛下对我的恩情我铭记于心,但我绝不会允许任何人亵渎太阳神的荣光。”
亨利国师摇了摇头,惋惜地说道:“看来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,我尊重你的选择,也敬佩你的品格……但你必须死。王室的事情,不允许赤教插手,莱茵王室才是人间最接近太阳神的存在,赤教只是传话的信使。如今看来,教宗的手伸得未免太长了。崔哈克,既然这里沉睡着你的父亲,那就由你亲手解决布莱特爵士吧。”
卧槽,我这便宜老师还真是王室后裔,阿鲁卡彻底惊呆了。他的两位师兄也没好到哪去,目瞪口呆地看着崔哈克。不过转瞬间,大师兄西农的双眼就恢复了神采,用耐人寻味的目光看着自己的老师。
崔哈克耸耸肩膀,一脸轻松的拔出长剑,说道:“说实在的,老子早就看这些神棍不爽了。整天念叨太阳神的荣耀,太阳神的荣光,可我这流着太阳神血脉的老家伙都没听到过神谕,我觉得嘛……太阳神在神魔时代就完蛋了,就算有,也懒得理会我们这些人类了。”
布莱特爵士闻言气的浑身发抖,放下铁笼般的面甲,右手拔出骑士剑,左手提起铁盾,大声骂道:“你这个异教徒!太阳神只会眷顾虔诚的信徒,就凭你这个混着贱民之血的杂种也想听到神谕?”
崔哈克哈哈一笑,随手挽了个剑花,说道:“那就看看太阳神的眷顾能否让你活过今天吧,依我看嘛,应该是不能。”


铁盔下视野狭窄,如同透过逼仄峡谷,望着遥远的天空。片状的盔甲挤压着肌肉,沉重而僵硬,却有着无与伦比的安全感。手上的骑士剑不知砸碎过多少宵小的骨头,王立骑士团的铁盾也抵挡过无数次杀机,作为一位身经百战的骑士,布莱特爵士觉得自己不该害怕一个贱民、一个卑鄙的佣兵。
可当那个黑熊般的中年男人拔出长剑朝他走来时,布莱特爵士听到了自己越来越响的心跳声,如同十年前第一次随军出征时听到的战鼓。冷汗顺着鬓角乱发流淌到线条刚硬的下巴上,布莱特爵士知道自己必须先攻,否则他就会被对方的气势压倒,再也没有反攻的机会。
“以太阳神之名!”布莱特爵士怒吼一声为自己提升士气,整个人如同滚下山崖的巨石般朝着崔哈克撞了过去。抖动的盔甲铿锵作响,带着一股无人能挡的气势。而在他经历过的二十七场大小战役中,确实也没有人能挡住他的冲锋。面对普通士兵,他只要这样冲过去用盾牌将对方砸倒,反手补上一剑就可以击杀。
而眼前的佣兵呢,甚至不如战场上的普通士兵,身上穿着的只是可怜兮兮的皮甲,用来抵挡长剑还有些作用。可骑士剑根本不需要划破皮甲,只要砸烂藏在皮甲后面的骨头和血肉就够了。布莱特爵士想不出自己如何失败,但他每跑出一步,恐惧就加深一层。
刹那如永恒,两人终于短兵相接。在这一瞬间,布莱特爵士看到了对方脸上满不在意的笑容,顿时勃然大怒,驱散了心中全部的恐惧,以一个完美无缺的角度挥出了他平生最满意的一剑。无论力道、速度、角度都堪称完美无缺,骑士剑如同一道酷烈的日光朝着崔哈克的肩膀射去。他相信自己这一剑能把任何敌人斩于剑下,击碎敌人的肩骨,余势折断脖子。同时,他也没有忘记防御,盾牌稳如磐石地架在胸前,防止对方的搏命一击。
可惜……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崔哈克的动作实在太快了。如果说他的剑是一道无坚不摧堂堂正正的日光,崔哈克的身影就像诡秘难言的月光,壮实如熊的身躯险到极巅地一扭一侧,便用难以置信的敏捷闪开了他的这一剑。剑刃差之毫厘地从崔哈克胸前滑过,削掉了皮衣上的一枚纽扣,发出“嘭”地一声闷响。
布莱特爵士并不是初次厮杀的新手,刚才那自信的一剑当然没有用尽全身的力气。到了他的层次,动手时留下三分力已经是习惯。发现自己完美的一剑斩空,布莱特爵士心里一阵黯然,知道自己再也挥不出这样一剑了。这是精气神充足,战意与杀意达到顶峰,同时还有一位旗鼓相当的对手才能迫出的一剑。实属巧合,难以重现。但他没有因为情绪影响自己的判断,立刻想到了如何变招。
可他已经没有机会变招了,崔哈克从来都不是他旗鼓相当的对手。
崔哈克在扭身闪避的同时,电光石火间将长剑由右手扔到左手。左手懒洋洋地垂在身侧,反手握着剑柄,剑尖笔直向上,然后向上这么轻轻一提……便以令人恐惧的精准从铁盔下的缝隙中刺入了布莱特的下巴,鲜血顿时如开源的溪流般顺着长剑流了下来。
布莱特爵士临死前只剩下满腹惊惧,他从未听过一位骑士如此被打败。头盔下的缝隙连手指都塞不进去,崔哈克的剑究竟精准到了什么样的地步,才能这样轻描淡写的从中穿过?这难道不是魔鬼才能拥有的技艺?
伟大的太阳神,您抛弃您虔诚的信徒了吗?
——
墓园前一片寂静,亨利国师、西农与约法都没有想到战斗会结束的这么快。他们相信崔哈克可以获胜,但……轻松一剑就击杀了从牙齿武装到脚后跟的正牌骑士,未免也太过强大了吧?那近乎非人的敏捷,可怕的自信,强大的力量……这真的是人能做到的事?刚才崔哈克只要稍微有一丁点失误,就会被骑士剑的剑刃擦中。只有皮甲护身的他,毫无疑问会立刻吐血倒地。崔哈克有一百种方法赢得胜利,可他却偏偏选择了最危险的一种,除了说他是充满自信并且极度疯狂,还能说什么呢?
这让他们略感安心的同时,也产生了丝丝恐惧。人们渴望英雄的保护,却也恐惧英雄的力量,就是这么一种心态。
啪啪啪啪。
寂静中,忽然响起一阵掌声。阿鲁卡一边鼓掌一边微笑点头说道:“如此剑术,如此身法,在装备明显劣势的情况下轻松打败敌人,真让我刮目相看。我很欣慰,我这么多年来的辛苦没有白费……”
话没说完,他就被崔哈克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,然后熊吼般的声音就骂了起来:“小狼崽子,老子看你是一天比一天放肆啊!为什么听你说的,好像这些年是你在教我剑术一样?”
阿鲁卡讪笑道:“亲爱的老师,不要在意细节……我是在夸你啊!”
“哼,看在你态度还不错的份上,这次就放过你。”崔哈克掏出一块鹿皮擦了擦长剑上的血迹,略带欣慰地瞥了阿鲁卡一眼,“知道我的身份以后,态度没什么变化嘛……嘿嘿,老子的眼光还真不错,你果然就是一条狼崽子。比起我另外两个不争气的徒弟,可好太多了。”说着,崔哈克不满地看了眼约法和西农,“老子不就是个国王私生子的后代么,也值得你们敬畏成这样?”
“老师你误会了,其实我一开始也挺惊讶的。不过转念一想,你这异教徒般的身份恐怕还不如我这个佣兵,基本是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玩意儿,被赤教发现了就得上火刑架,那我还有什么可敬畏的……”
“我是不是太久没揍过你了?”崔哈克怒瞪了阿鲁卡一眼。
一旁被斥责的约法尴尬地挠了挠头发,沉默不语。他可没有阿鲁卡这么大的心,更没有在貌似民主的社会里生活过的经历,作为一个根正苗青的农夫后代,他只知道所有贵族都惹不起,都可以一句话毁掉他的人生和家庭。就算崔哈克只是国王的私生子,但只要体内流着王室的血脉,就比他高贵得多,由不得他不敬不畏。
而西农则是短暂的惊慌后立刻说道:“对不起,老师,我只是一时间还没搞清楚状况……我用生命保证,绝对不会把您的身份泄露出去。”
崔哈克哼了一声,说道:“你们几个的性格我都一清二楚,不用你保证什么。现在的问题是,亨利老头,你的护卫里还藏着几个神棍?”
亨利国师又恢复了睿智慈祥老人的模样,微笑说道:“这件事我也不清楚,赤教的历史比莱茵王国还要悠久,本事还是不小的。不过我很确定,布莱特爵士是我身边最高层的密探,既然他亲自跟着我来了,他的下属自然不会再轻举妄动。至于赤教那边……他们不会相信我们真的敢杀死一位享有盛名的爵士。”
崔哈克哈哈大笑道:“是啊,这帮胆小如鼠的懦夫,还以为所有人都和他们一样。等到他们发现英勇虔诚的布莱特爵士已经成了森林狼的美味,一切早就结束了。”
接着,这对中老年人就对视着发出志得意满的阴笑。阿鲁卡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,苦恼地说道:“两位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是反派角色吗……国师大人,该死的人都死了,剩下的都是自己人,这次的任务究竟是要做什么,应该可以说了吧?”
亨利国师摇摇头,伸出苍老嶙峋的手指,指向东南角的墓穴:“在此之前,几位小朋友,我们先得进入那个墓穴。”
“那这具尸体呢?我们是不是要把他藏起来?”阿鲁卡讨厌一切意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,“如果有其他赤教的密探不放心,跟过来的话……”
崔哈克打断了阿鲁卡的话,自信满满地说道:“不用管那么多,只要我们进了墓穴,外面发生什么都不重要了……我是说,发生任何事都不重要了。”
——
看来,墓穴里藏着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啊。阿鲁卡神色不变,心脏却越跳越快。还有什么比发掘秘密更有趣的呢?至于眼前惨死的布莱特爵士……他一点也不同情。这些年来,阿鲁卡亲手杀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了。前世(姑且如此称之)他就是个视规矩如无物的人,丝毫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,更不在意社会中一些隐性的规则,只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。甚至可以说,他缺少一些人类必要的敬畏之心。如果要把他按照龙与地下城的规矩分个阵营,他毫无疑问属于中立邪恶——既不会让自己陷入被规则审判的险境,又完全无视规则上的所有内容。
阿鲁卡只会做自己想要做的、自己需要做的和自己不得不做的事。后世很多历史学家在研究大陆历400余年的这一段历史时,都庆幸于阿鲁卡最强烈的欲望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,而不是杀戮和破坏,否则……他们可能就没机会去研究历史了。
至于阿鲁卡到底有多么道德沦亡嘛……他还记得第一个死在自己手上的人,那是一个强盗。当时他只有十岁——指的是这个世界的阿鲁卡——还没有独自打败敌人的能力,因此他杀死的只是一个被崔哈克轻松制服的俘虏。杀俘虏这种事,无论在原本的世界还是圣艾诺斯大陆上,都为人所不齿。但崔哈克一声令下,从未杀过人的阿鲁卡就把长剑挥了出去,没有丝毫犹豫,仿佛眼前跪着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只鸡或者其他的什么动物。
十岁的阿鲁卡力气不大,第一剑卡在了俘虏的颈骨上,充斥着浓重腥臭的鲜血喷了阿鲁卡一身,强盗的惨叫摄人心魄。毫不犹豫的,阿鲁卡又以同样的动作连挥了三剑,终于把俘虏的整个脑袋砍了下来。那俘虏脖子上的断口像是被野兽咬过一般参差不齐,惨不忍睹,砍的剑刃上都崩了个齿。
崔哈克用诡异的眼神看了他半天,然后问道:“据我所知……这是你第一次杀人,你就一点也不害怕?”
阿鲁卡疑惑的回答道:“是我杀他,又不是他杀我,我为什么要害怕?”
“你真的是一条狼崽子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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