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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全文完结

荒野塞壬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萧霁温知渝是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荒野塞壬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了,再大个几岁,都能给他当妈了。不过温霁这小孩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,亦或者是天性使然,别的不说,性格古板倒是真的,不过八岁的年纪,做事就一板一眼了,还时不时教育起她来了。她养了不过两个月的光景,就从那个和野狗抢食的凶戾狼崽子变成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古板,难不成,男主的世界都是开了倍速的?温知渝迷迷糊糊的还未入睡,借着烛火微弱的光芒看着温霁收拾好被褥,盖上......

主角:萧霁温知渝   更新:2024-08-10 11:1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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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全文完结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萧霁温知渝是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荒野塞壬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了,再大个几岁,都能给他当妈了。不过温霁这小孩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,亦或者是天性使然,别的不说,性格古板倒是真的,不过八岁的年纪,做事就一板一眼了,还时不时教育起她来了。她养了不过两个月的光景,就从那个和野狗抢食的凶戾狼崽子变成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古板,难不成,男主的世界都是开了倍速的?温知渝迷迷糊糊的还未入睡,借着烛火微弱的光芒看着温霁收拾好被褥,盖上......
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全文完结》精彩片段
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由荒野塞壬所撰写,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,也是一部古代言情、甜宠、穿越、全篇都是看点,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佚名所吸引,目前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这本书最新章节第165章 秋猎—救驾,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目前已写364066字,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古代言情、甜宠、穿越、佚名古代言情、甜宠、穿越、书荒必入小说推荐!

书友评价

就是感觉前期是一个作者写的,后期又换个作者写,感觉不是一个风格,前期写的超好,后期太拉垮

我在想会不会后面写现代篇,万一回去的话

一点不甜,女主木头一个第二卷了还把男主当弟弟,看的心累,希望男主赶紧移情别恋或者失忆爱上别人,这样女主开心,男主也幸福。

热门章节

第161章 秋猎—丹河行宫

第162章 秋猎—谈风月

第163章 秋猎—头彩

第164章 秋猎—有刺客

第165章 秋猎—救驾

作品试读


温霁其实是个非常好哄的小孩,温知渝偶尔会觉得,这孩子在八岁的年纪好像懂事的有些过分。她八岁在做什么?反正不会在天不亮的时候就起来背书。

“阿霁,你饿不饿啊?”

“不饿。”

“阿霁,你渴不渴啊?”

“阿姐,我不渴。”

温霁正拿着笔在写大字,终于被温知渝打搅的忍不住了,放下手中的毛笔,看着旁边百无聊赖的温知渝“阿姐,先生布置的十张大字我还没有写完,阿姐不必陪着我了。”

虽然说的非常委婉,但是温知渝已经听出来了,这是觉得她在这里碍事了,温知渝有心劝两句“阿霁,你身体本来就不好,这才刚刚去学堂,跟不上夫子讲课是正常,你也不必这般刻苦。”

温霁的确自律,每天一大早起来温书,下学之后就开始写字,相较起来,温知渝才是那个无所事事的人。

温霁却是绷着小脸“阿姐怎么可以这样说?先生说过,做学问不可投机取巧,贪图享乐,要时刻勤学苦练,方可有所成。”

温知渝张了张嘴,不知该说些什么,这个年纪的小孩,难道不该想尽办法逃学,想着法子去玩吗?

“好了好了,那你好好学习,阿姐不闹你了。”温知渝起身离开了书房,温霁看着自己的阿姐垂头丧气的离开书房,忍不住皱着小脸叹气。

阿姐担心他,他当然知道,而且他也知道,他家阿姐不同于他同窗的家里长辈那样望子成龙,要求严苛,他的阿姐却总是想让他轻松一些,快乐一些,温霁垂首,在桌子面前站的笔直,开始练字。

可他家中的情况不同,他是男子,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,他也要尽快成长起来,好让阿姐能轻松一些。

现在的日光正好,明亮却不刺眼,温知渝坐在院子里,温霁的生活已经走上正轨了,可她来到这这么久的时间,日子还是过得一塌糊涂,现在还没想到赚钱的路子不说,家里除了住的地方和书房,其他的地方也还是原样不变,温知渝发现比起温霁这个小孩来说,她才是贪图享受的那个。

温霁放下毛笔,揉了揉自己酸疼的手腕,看着外面逐渐昏暗的天色,该点灯了。

温霁去取火点灯的时候,温知渝正拿着话本子在看,这还是她去给温霁买书的时候发现的,书坊中的话本子还可以租借,古代的话本子,虽然花样不多,但胜在大胆,而且文笔都极好。

“阿霁,今晚想要吃什么?”

温知渝现在唯一庆幸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应该是个美食爱好者,虽然是古代,但是各种的食物调料却是不缺的,不会在这亏了肚子。

“阿姐,我不挑食,阿姐做自己喜欢的就好。”

“想吃糖醋排骨啊,那再做个小炒肉好了。”

“那麻烦阿姐再炒两盘蔬菜吧。”温霁站在温知渝旁边,板板正正的,只是说的话有点像她爹。

“你这个年纪,不多吃肉怎么长得高呢?”温霁拿着打火石离开了“阿姐忘了,前日回春堂的郎中说了,阿姐需得多吃些蔬菜。”

“才来了多久,就敢当我的家了。”

温知渝嘀咕了一句,但还是找了两把绿叶菜出来,顺手将房间的油灯点燃,比起灯红酒绿的现代城市,这个时代一旦天黑,真的是除了天上的星月,一点光都瞧不见。

一直到用晚食的时候,温霁才吹灭了书房的灯,关上了房门,阿姐说油灯到底昏暗,对眼睛不好,若是弄坏了眼睛,郎中可瞧不好,所以温霁每天晚上只学到用晚食的时候。

“这两日天气越来越热了,还不到寒瓜的季节,不过桃子倒是开始卖了。”

用过晚食,温霁洗了锅碗瓢盆出来的时候,温知渝将洗好的桃子放在院中的桌子上,招呼着温霁去吃。

温霁拿了个桃子吃了一口,充沛甜蜜的汁水顿时溢满口中,温霁曾吃过桃子,因为桃子的季节短,又不容易存放,所以有些小贩会扔掉一些烂掉的桃子,他曾找到过一个烂了半边的,放在河边洗过之后,将剩下的那半个珍惜的吃掉了。

味道很好,但是没有现在这个好,温霁看着手中圆滚滚,染上一层桃红色的桃子,咬下去也脆甜。

“好吃吧?我下午的时候特意放在井水中冰过的。”温知渝咬着桃子,看着温霁吃的斯文。

温霁点头“好吃。”

温知渝仰脸看着漫天星辰,这样的天空是她从未见过的,温霁也仰脸看着,很多时候,他都觉得现在的生活像是一场梦,唯独,温霁扭头看了一眼温知渝。

唯独他的阿姐,一定是真切存在的。

温知渝现在的作息不知道多规律,到点就困,最后还是温霁在她犯困的时候准时叫醒她,让她去屋子里睡,温霁如今已然懂得男女之别,他屋子中的床还没有做好,他便在温知渝的床边打地铺睡觉。

温知渝原本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,毕竟在她眼中,温霁就是个小屁孩,而她,实际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了,再大个几岁,都能给他当妈了。

不过温霁这小孩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,亦或者是天性使然,别的不说,性格古板倒是真的,不过八岁的年纪,做事就一板一眼了,还时不时教育起她来了。

她养了不过两个月的光景,就从那个和野狗抢食的凶戾狼崽子变成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古板,难不成,男主的世界都是开了倍速的?

温知渝迷迷糊糊的还未入睡,借着烛火微弱的光芒看着温霁收拾好被褥,盖上被子准备入睡的样子。

“原本觉得养小孩很难的,没想到也挺好养的啊,亏我之前那么担心,毕竟阿霁以后那么厉害,万一养不好,岂不是我的错了?”

温知渝嘟囔了几句,便裹着被子翻身睡去了,反倒是温霁,吹灭烛火之后,躺在地上铺好的被褥上辗转反侧,阿姐此话何意,他以后会很厉害吗?

自己有没有这样一个亲姐姐,温霁自然是最清楚的,可他一个小乞儿,又有什么值得被骗的呢?更何况阿姐对他那样好。

温霁翻了个身,看着床上的身影,如果他真的有什么是阿姐想要的,只要阿姐开口,他一定会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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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,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,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。

倒是温霁,中间换了三次药,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,和喝茶没什么区别,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,讨一颗麦芽糖吃。

不知不觉,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,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,一个月的时间,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,温霁嚼着麦芽糖,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,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,他年纪小,却又隐忍,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,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。

可八岁的孩子,本来就好哄的很,更何况,温知渝对他这样好,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,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“阿姐,这药,还要喝吗?”

“宋郎中说了,是药三分毒,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,至于身子的亏空,就慢慢补着吧。”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,等着麦芽糖软化。

“阿姐说的是。”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,在心底给自己点赞,不就是养小孩吗?这也不是很难啊,瞧瞧,这多正常一小孩啊。

“好了,喝完药就去读书吧,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。”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,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,只是没电这一点,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。

“阿姐,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。”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“请阿姐考校。”

“你全都背过了?”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,在古代,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,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,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,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。

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,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,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,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,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。

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,倒是可以引荐一二,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,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,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。

温知渝便去书店,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,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,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。

但是,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,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。

温知渝翻开千字文,只起了一个头,温霁就背下来了,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,又看了看温霁,眼神有些复杂,这就是男主光环吗?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。

“阿姐,我可哪里说错了?”

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,有些踌躇的开口,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,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,难道哪里出错了吗?

“你背了多久?”

“阿姐给我念过之后,就能背个大半了,平日再多读几遍,就能背下了。”温霁老实的说着,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,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。

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“阿姐知道了,你啊,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。”

温霁闻言,抿了抿唇瓣,忍不住开口反驳“阿姐,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。”

温霁的眉间皱起,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,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,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,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,温霁就挡在她面前,不许那孩子叫她。

“她是我的阿姐,不许你这样叫。”温霁虽然长得瘦小,但到底已经八岁了,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,当即就被吓哭了,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。

“是啊,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,既然如此,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,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。”

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,即便温霁聪慧,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,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“你可要争点气啊。”即便温知渝确信,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,因为这是他的命运,但不同的身份,造成的后果也不同。

举人,贡士,进士,哪怕只是一个举子,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。

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,前两日的时候,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。

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,可到底是个孤女,还带着一个拖油瓶,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,却始终不曾说,更何况,这一家子就两个人,一个姑娘家,一个小子,可怎么撑得起来啊,难不成要招婿吗?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?

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,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,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,以及送他去念书。温霁知道,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,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,阿姐长得好,而他们家人丁单薄,若是引起他人注意,会很容易受欺负的,如今只有他读书好,考取功名,才能保护他的阿姐。

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,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,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。

温霁果然是天才,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,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,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,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,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,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,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,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。

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,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,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?气运之子的存在啊,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,如今只是去念书,还不必买太好的,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,着实不便宜。

若是要供温霁考上举人进士,那二百两银子也是捉襟见肘啊,而且,她又一向不会委屈自己,温知渝提着一块五花肉,打算回去做红烧肉。

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了府,温知渝看着屋子里的吃穿用度,放在溪源县,样样都是中上等的,温知渝有些后悔,当初该要上两千两银子的。

“阿姐?”

温霁看温知渝在那发呆,温知渝回过神,看着眼前的小豆丁,心安理得的将这一切归于养孩子果然费钱。


“此乃灭门之仇,你身为常家后辈,不打算为常家平反吗?”常映的喘息那样急促,高高在上,受人敬重的院长,甚至比不得—个孩子冷静。

温霁看着眼前狼狈的老人,他或许该可怜—下眼前人的,但他那浅薄的感情,实在是给不出哪怕—分同情去。

“我未曾当过常家的少爷,不曾见过骠骑大将军府上的盛况,既如此,自然也谈不上为常家复仇了,学生没有那个心性。”

温霁起身,这句话,他也曾和萧景阳说过,如今还得和眼前人说—次“院长,学生温霁,您,找错人了。”温霁起身要离开,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常映“若是因着此事,院长容不下我,学生会离开府学。”

温霁走出门,还不忘回身轻轻合上门。

常映看着紧闭的房门,他竟猜错了。

身份血脉家族,无数人将他们看的比命都重要,温霁,温霁竟是—个如此薄情寡义之人。

温霁用晚食的时候虽然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,端茶倒水这种事也不是从前没有做过,可温知渝还是觉得,这小孩在讨好自己。

“阿霁。”温知渝从善如流的端起温霁倒的茶水,语气平平,可温霁却悄悄僵住了—瞬。

“阿姐。”

“你是不是有话和阿姐说啊?”

温霁这个时候像个犯错的小孩,温知渝看的新鲜,她养了温霁六年,也少见温霁这般。

这孩子懂事到了克己复礼的地步,分明温知渝是那样温柔好说话的人,可温霁,却好像怕极了温知渝生气。

“阿姐,若是我不念府学了,你会生气吗?”温霁忐忑的说出这句话。

士农工商,官学,更是让天下每—个人读书人都趋之若鹜,温霁这样,说要主动离开府学的,恐怕是被人认为坏了脑子。

“为何不念府学了?”

“或许是念不下去了?”温霁也不太确定,毕竟那个人是院长,若真是要给他使绊子,他在府学的确难以留下来。

“有人欺负你吗?”温知渝拧起眉头,脸上带着难以遮掩的担忧,校园霸凌,无论是哪个朝代都是存在的,他们家阿霁到底是势单力薄,难不成是被欺负了?

温知渝上小学的时候,性格内向,再加上入学晚,没什么关系好的朋友,也曾被霸凌过,倒是没有打骂那样过分,可也经历过桌面上被调皮的男生写满了话语,那是—个小孩子能写出的最恶毒的话语。

温知渝小学毕业之后,便和小学同学彻底断了联系,她也明白,小孩子的恶意天真而残忍,或许他们会很快忘记,不把那当回事,可温知渝却记了很久很久。

所以,温知渝不能接受温霁也面对这样的恶意,“如果有人对你不好,夫子不作为,那这府学,我们不念也罢。”温霁看着温知渝着急的样子,急忙安抚她“阿姐放心,并非有人欺我。”

温知渝冷静了几分,不是被人欺负就好,却更疑惑了“那是为什么?”

温霁有些犹豫,他不想告诉阿姐他的真实身份,温霁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,如果阿姐知道了他的身份,知道他还有找来的家人,他—定会失去温知渝的,—定会。

“是不能被阿姐知道的原因吗?”

温霁点头“是,阿姐,对不起,我。”

“如果不想让阿姐知道,阿姐可以不问,但这是阿霁人生中很重要的事情,我希望阿霁不要后悔。”


温知渝给李婶涨了工钱,李婶这个月拿了足足六百文的工钱。

“今日发月钱,李婶也早些回去吧,看看家里孩子有没有想吃的,今日也能给买些。”温知渝说着,往李婶的小篮子里放进去一小包牛乳糖。

宋李氏在温家干的舒心不说,且说家里三个孩子如今眼见着气色好了起来,人都胖了,她便更加尽心了“不忙不忙,家里操心的人多着呢。”

“今日晚食我给阿霁做,李婶回去吧,这个时候去,肉铺的肉应该是最便宜的时候。”

宋李氏自然也知道,如今是下午的时候了,夏日的时候,肉铺的肉不能过夜,这个时候,肉能便宜上两三文,她今日又发了工钱,多买些也能让家里孩子多吃几块肉。

温知渝送走了宋李氏,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,她也不能一直宅在家里,温知渝其实很清楚,她对这个朝代没有归属感,甚至是带着些许恐惧的。

温知渝看着街上形形色色的行人,被睫毛微微遮掩的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忧惧,看了一会儿,忍不住摇摇头,算了,现在她还要忙着养孩子,偶尔伤春悲秋一下就行了。

温霁回来的时候,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温知渝的身影,温知渝分明是站在人群中,脚下还有影子,定是真切存在的,可那一瞬间,温霁却觉得阳光模糊了他的视线,他的阿姐好像下一刻就会随风消散。

“阿姐。”

温霁的声音越来越近了,温知渝刚回头看过去,手就被温霁牵住了,温霁的语气似乎有些焦急。

“这是怎么了?发生什么了?”温知渝低头,看着温霁,小孩难得这样着急,语气中都是无法遮掩的焦急,温霁张了张嘴,却到底没多说什么,刚才那个一定是错觉吧,温霁和缓了脸色,看着温知渝“没事,只是想念阿姐了。”

温知渝笑弯了眉眼“哎呀,我们家阿霁这么黏人啊。”温霁牵着温知渝的手,十分严肃“我只是担心阿姐。”

温知渝晃了晃两个人牵着的手“李婶今天发了工钱,就提前走了,今日就我们两个人在家,要吃什么?”

“阿姐做什么都好吃。”

温知渝和温霁进了巷子,还没进去院子,他们身后就喧闹起来,温知渝和温霁侧过身看去,是三辆马车,马车旁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,温知渝微微皱眉,从前没在巷子里见过啊。

为首的男人高大,五官利落,看上去是好好打扮过了的,倒也有几分俊朗,温知渝只是扫了一眼,就拉着温霁进了家门“那是谁家的亲戚吗?”

温霁想了想“应该是宋家的。”温霁说起这件事的时候,看着温知渝的神色有些紧张,温霁曾听宋家的二嫂子和她说起,说宋家的宋三郎是个顶好的人,要不要给温霁当姐夫。

幸而,温知渝只是随口一问,问过之后就拉着温霁去厨房了“今天不许学习了,和阿姐一起去做饭。”温霁应了一声,跟着温知渝去了,那人不好,不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,配不上他的阿姐,温霁有些孩子气的想着。

温知渝和温霁吃晚食的时候,巷子里的喧闹声就没有停下过,看来那真的是宋家的人回来了。

“阿姐,明日我就要去书坊,拿阿姐的第一次润笔费了,阿姐不担心吗?”温知渝坐在躺椅上晃悠着,闻言眼睛都没睁开“怎么了?我们家阿霁不相信我?”

温霁摇头“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阿姐,我知道的,阿姐是世上最厉害的阿姐。”

温知渝很少出门,对外面的事也不怎么上心,可温霁是知道的,他每日走过街道的时候,都能听到有人谈论雨齐的话本,这真假小姐的故事,到底谁是好人啊?

温霁耳边听着,总是骄傲的,那是他阿姐写出来的话本啊。

“嘴很甜,明日阿姐奖励你。”温知渝拿着一把团扇,慢悠悠的扇着,如今温知渝只顾着写,写了之后就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了温霁的书房,就连整理,都是温霁来做的。

温知渝美其名曰“阿霁平日只知道看那些书,脑子都看傻了,多看看话本,也好放松一些。”

温霁一惯是听温知渝话的,只要是温知渝说的,他一定会去照做的。

夜风四起的时候,温知渝就赶着温霁去睡觉,温霁还想要温书,却被温知渝教训,说要劳逸结合,小小年纪就这么刻苦,会长不高的。

事实证明,无论多聪明的小孩,都会害怕自己长不高。

第二天,温霁是拿着银票回来的,那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,温知渝也难得错愕,古代的小说,这样值钱吗?

“郭伯父说,往后阿姐写下的话本,请阿姐务必要卖给他们书坊。”温霁一本正经。

“看来,这话本还是挺好卖的。”

“嗯,已经有不少人去书坊问后续故事了?郭伯父问阿姐,后面的故事什么时候交上去。”

“反正都在你那里,阿霁看着办吧。”温知渝盯着那一百两的银票,嗯,不错,看来她的生活质量,在未来十年都不会下降了。

事实上,郭淮不止说了这些,可温霁却瞒了下来,他知道,阿姐很好,很多人都想知道雨齐是谁,只两万字的话本,在书坊刻意的宣传下,甚至已经连府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字了

可他不想,阿姐只当他的阿姐就够了,不需要被那么多人认识温知渝这个人,更何况阿姐本身也不喜欢和太多人相处,温霁给自己找好了理由。

“阿霁,我们出去花钱吧。”

“可阿姐,家中并不缺什么。”

“发工资了不去买东西,那发工资的仪式感就没有了,必须去买。”

温知渝拖着温霁去了街上,阿姐喜欢花钱,他往后得做多大的官,才能让自己的俸禄养得起阿姐啊,他阿姐不喜欢穿金戴银,却喜欢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。

温霁还不知道,温知渝这个行为,应该盖章为冲动消费,败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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