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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精品

堵上西楼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《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》是由作者“堵上西楼”创作的火热小说。讲述了:爷说余福记忙不过来,除了家母和她的丫环之外,所有人都去帮忙了。”傅小官仰头望了望天,背着双手又回到了后院。“幸亏给董书兰准备的酒我取了回来,否则今儿个会被他们全给卖掉!”一个人坐在这偌大的院子里,煮上一壶茶,自斟自饮,倒是清闲。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足足一个月了,总体来说傅小官是满意的。虽然没有了曾经先进的文明,做许多事都变......

主角:傅小官董书兰   更新:2024-05-14 09:0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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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傅小官董书兰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精品》,由网络作家“堵上西楼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》是由作者“堵上西楼”创作的火热小说。讲述了:爷说余福记忙不过来,除了家母和她的丫环之外,所有人都去帮忙了。”傅小官仰头望了望天,背着双手又回到了后院。“幸亏给董书兰准备的酒我取了回来,否则今儿个会被他们全给卖掉!”一个人坐在这偌大的院子里,煮上一壶茶,自斟自饮,倒是清闲。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足足一个月了,总体来说傅小官是满意的。虽然没有了曾经先进的文明,做许多事都变......

《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精品》精彩片段


天光灿烂,庭院里细碎一地金黄。

傅小官终于写完了红楼一梦的第六回,他来到了庭院里,微微的眯了眯眼睛,光线有些刺眼。

偌大的庭院此刻鸦雀无声,这让他觉得有些奇怪,于是他走出了院子,来到了前院,还是鸦雀无声。

人呢?

这要有贼人进来,院子搬空了都不知道。

然后他走到了门口,门口倒是有两个护院。

“人呢?”

“回少爷,人都去了余福记。”

“……都去了?”

“是啊,老爷说余福记忙不过来,除了家母和她的丫环之外,所有人都去帮忙了。”

傅小官仰头望了望天,背着双手又回到了后院。

“幸亏给董书兰准备的酒我取了回来,否则今儿个会被他们全给卖掉!”

一个人坐在这偌大的院子里,煮上一壶茶,自斟自饮,倒是清闲。

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足足一个月了,总体来说傅小官是满意的。

虽然没有了曾经先进的文明,做许多事都变得不太方便,但胜在生活的节奏简单平缓,人的精神上没有什么压力,晚上渐渐的习惯早睡,早上也一如既往的早起。

曾经没有做过的事情现在有的是时间做做,曾经未曾体会过的爱恋,这辈子总该是有机会的了。

傅小官躺在凉椅上惬意的摇晃,然后便看见一个人从天上飞了下来,接着又看见一个人紧随着飞了下来,他坐直了身子,看着那人笑了起来。

白玉莲。

依然是那一身黑衣,那把黑布包裹的大刀背在身后,只是那身黑衣却已褴褛,那张原本俊美的脸上除了风尘还多了一道伤痕。

“这是我家少爷。”

“这是道院的道士……苏墨。”

傅小官站起,看了一眼那道士,视线落在白玉莲的脸上,皱起了眉头,“怎么搞的?”

“小事。”

“这人……是怎么回事?”

“以后,他教你内功和轻功。”

“他是谁?”

“苏墨……道院院主的关门弟子,有他在你身边,我放心。”

傅小官眉头皱得更深,“你要走了?”

“我还要出去一趟,这趟会有点久,所以我请了苏墨来保护你。”

“何时动身?”

“现在。”

“……”

世间有傅小官这样的闲人,也有诸如白玉莲这般的忙人。

傅小官没有问他要去哪里,只是说了一句:“去西山别院,多带点酒,不要受伤,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,记得活着回来。”

“死不了,多则半年,少则三个月……这家伙的内功心法很厉害,叫纯阳心经,他也好酒,但他欠我一条命,所以你看着办吧。”

白玉莲非常光棍的就飞走了。

傅小官这才伸手道:“请坐。”

二人对坐,相对无言。

“……那个,苏墨,你和小白比,谁更厉害?”

“我想洗把脸,有没有水?”

傅小官一愣,向身后那处澡堂一指,“那,你还可以洗个澡,只是这时候没热水。”

苏墨忽然瞪了傅小官一眼,起身便向那澡堂走去。

白玉莲这货,火急火燎的干啥呢?这个叫苏墨的看起来不太靠谱啊!

过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,苏墨出来了,头发湿漉漉的,他刚洗了个澡。傅小官这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,倒是有些惊讶,因为这货比白玉莲看起来还要漂亮。

“说说看你怎么欠了小白一条命?”傅小官问道。

“我饿了,有没有吃的?”

不按常理出牌啊。

傅小官又向厨房指了指,“那里面啥都有,都是生的,现在没人,你自己去弄。”

于是苏墨向厨房走去。

又过了小半个时辰,苏墨出来了,就端着一大碗米饭。

他在傅小官的对面坐下,没有搭理傅小官,很认真的吃了起来。

“喂喂喂,我说,我也还没吃饭呢。”

“要吃自己去弄,我就弄了这么点。”

好吧,傅小官决定还是等春秀这丫头回来。

这当爹的也够狠,居然把厨房的厨子都给带走了!

傅小官无聊的看着,苏墨似乎有些不好意思,他吃得很慢很认真,将每一粒米都嚼得很烂,傅小官看着他的额骨蠕动,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。

每一口饭,苏墨咀嚼三十三次,没有一次例外。

他的眉间轻皱,神情顿时严肃了两分。

这说明面前的是一个极度自律的人,也是一个极度珍惜粮食的人——因为最后,苏墨将碗里残留的数粒米饭也一一捻到了嘴里,还是咀嚼了三十三次,然后缓缓咽下。

类似这样的人他见过,那是在前世,一个极其厉害的高手。

那高手出任务之前一定要把匕首磨一百八十次,把枪擦拭五十四次,同样一次都不会少。

这类人如果是朋友,那他肯定是你最值得信任的朋友,而如果是敌人——那就得特别小心。

因为他若要杀你,那就是一定会要你命的!

不幸的是,前世那高手就是他的敌人。

正因为那人,他来到了这个世界。

苏墨抬眼看了看傅小官,拿了碗筷走入厨房,清洗了一番再度走了过来。

他从袖子里取出了一本书,放在了傅小官的面前。

《纯阳心经》!

“我不喜欢说话,所以别问我。”

“我需要一个房间,能睡就好。”

“有吃的就行,有酒更好。”

“书就在你面前,你能学多少是多少。”

“我话说完了。”

傅小官拿着书躺在了凉椅上,也没再搭理苏墨。

他翻开了这本薄薄的书,第一至五页都是人体经脉穴位,这东西他是知道的,毕竟前世训练时也专门研究过。

然后便是打坐的姿势和气息在体内运行的路径。

“闭目冥心坐,握固静思神。”

“叩齿三十六,两手抱昆仑”

“左右鸣天鼓,二十四度闻”

“……”

“勤修无间断,万疾化为尘。”

用了半个时辰,傅小官将这本书看完了。

他合上书,闭上了眼睛,倒不是修炼,而是在回忆那些经脉。

过了又一炷香的功夫,他睁开眼睛,再次拿起书来,这次看的很认真,直到春秀跑进来。


时宣历八年六月初一,晴。

今天是余福记香泉和天醇两种酒正式上市销售的日子,春秀本以为少爷肯定会去,她甚至都安排好了马车,可是少爷却没有去。

傅小官在看一份名册,这是前些日子叫西山别院的管家张策收集的匠人名录。

有石匠木匠漆匠篾匠剃头匠甚至还有杀猪匠等等。

傅小官看得很仔细,偶尔皱起眉头,偶尔展颜一笑,过了半个时辰方才将这名录放下,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,又坐下,拿起笔圈起了一个名字。

冯老四,年四十六,石匠。宣历元年因北方旱灾迁来下村,家有妻余氏,膝下有二子,长子冯东,擅雕刻,次子冯西,大力,无专长。冯老四能辨石之好坏,懂观山,下村方圆数十里之石料,皆为此人所开掘。

“秀儿,笔墨纸砚侍候。”

“哦。”

傅小官提笔给张策写了一个条子,要张策带冯老四来傅府一见。

“这个送出去。”

“好……少爷,今儿个是六月初一。”春秀接过条子没有移步。

“我知道,怎么了?”

“余福记,你不去呀?”春秀有些着急。

“哦,没什么好去的,黄掌柜他们能处理好。”

春秀咬了咬嘴唇没有再说转身离开,心想少爷这是胸有成竹呢还是担心那处的场面太冷落了面子?

傅府上下一大堆人可是看着的,少爷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,如果今日余福记那处地方连水花都没有一个……少爷会不会被打击到呀?

多想无益,春秀决定自己偷偷去看看。

傅小官回到书房准备继续写他的红楼一梦,这才刚写完第五回呢

可是春秀呢?

这丫头怎么还没回来?

不靠谱啊!

傅小官只有自己磨墨,然后坐下提笔,在纸上写道:

“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,刘姥姥一进荣国府。”

“……袭人过来给他系裤带时,刚伸手至大腿处,只觉冰冷粘湿一片,吓得忙褪回手来……”

这一回傅小官写的挺麻溜的,那些情节如电影般在他脑子里掠过,笔在纸上游走,基本没有停顿。

然后……一个声音在窗外传来。

“少爷!少爷!”

春秀飞奔而来,如那风一般的掠过,顿时打断了傅小官泉涌的思潮。

这丫头……

傅小官搁笔,当然没有怪罪春秀。

“少爷……”

春秀跑了进来,一只手拍了拍胸口,胸口颤巍巍的渐渐安静,她喘了两口气,咽了一口唾沫,又道:“少爷,十八里巷……人山人海!”

余福记就在十八里巷。

傅小官笑看着春秀,这小妮子,平时没注意,居然那么大了。

“这不是很正常么。”

“少爷知道?”

“当然。”

“我挤进去看了,黄掌柜叫我问问你,能不能把那限量提高一点,那些客人很生气了,说香泉才半斤,天醇才三两,这太少了,能不能提高一倍?”

“绝对不能,记住,只能按这要求卖,另外要派专门的人看着,以防有人买第二次,派个人去告诉黄掌柜,至酉时一到,立即打烊。”

“哦。”

春秀又跑了出去,傅小官重拾心情,继续写他的红楼一梦。

……

一辆马车数名护卫停在了十八里巷的巷口。

虞弘义掀开了车帘,虞问筠放眼看去便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“这是……聚众闹事?”

一个穿着绿裳的丫头大汗淋漓的挤了出来,跑到了马车前,低声说道:“禀九公主……前方无法进去,人太多。”

“这是干啥的?”

“余福记的酒,今天上市,这些人都是来买酒的。”

虞问筠小嘴儿张了张,疯了吧!她对那丫环说道:“丁香,去想办法买两坛来。”

丁香却摇了摇头,回道:“禀九公主,这余福记的酒……每人每天限量只能买一点,香泉酒半斤,而那比肩添香的天醇酒只能买三两。”

还能这么卖的?

虞弘义顿时怒了,我堂堂世子来买酒不给我面子不成!

虞弘义打开车门就要下车,虞问筠却一把拽住了他,“回来!”

“丁香,把这些护卫都带去买酒,买完直接回亲王府,我们去临江书院。”

“去临江书院干什么?”

“去拜访一下秦老。”

……

余福记对面的漆氏酒铺,少东家漆远明此刻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在狂奔。

对面的门槛都踩破了,可自己的铺子里呢?

正在郁闷时,有几个人进了他的铺子,他顿时笑了起来,起身亲自迎接。

“客官,来点什么酒?本店的瑶香……”

一个书生打断了他的话,那书生一脸腼腆,很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不好意思啊,人太多,把我们挤进来了,我们站一会排到了就走,您忙不打扰!”

“……”

漆远明咬牙切齿的深呼吸,一口浊气缓缓吐出,便见自己家的掌柜走了进来。

“少东家,抢到两瓶,您瞧瞧。”

“这是香泉酒。”漆远明接过这蓝色的瓶子,仔细的打量。

瓶子做的很精美,瓶身上写有西山香泉四字,下面还写有三十二度。

“这个三十二度,余福记的解释是酒的标准,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烈度。”

漆远明皱了皱眉头,问道:“他的酒都是这样装在瓶子里卖的?”

掌柜点了点头,回道:“对面说,以后他们只卖瓶装酒。”

“这酒多钱一瓶?”

“这香泉一瓶装酒半斤,价两百五十文。这天醇一瓶装酒三两,送一水晶杯,价九百文!”

“什么?”

漆远明吓得跳了起来,这特么哪里是在卖酒,这分明是在抢钱啊!

三两酒九百文,不是,我家的瑶春酒三两是多少来着?四十五文!

这特么一瓶酒要买我这一大缸啊!

“少东家,现在不是价格的问题,是对面……供不应求的问题。”

漆远明冷静了下来,打开了香泉酒,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将他这铺子里的酒味盖过。

他取了那水晶杯,倒了一杯,仔细的看了看,一口饮下……

然后又开了那瓶醇酒,也倒了一杯,再一口饮下……

“给我约一下余福记的掌柜,不,约一下傅家傅少爷,明日中午,我请他去临江楼一聚。”

小说《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日子如那山涧幽泉,波澜不惊。

傅小官给董书兰回了信,说肯定会去金陵,但现在时机还不成熟。

董书兰也给傅小官写了信,言道红楼一梦写得极好,后面的章回何时才能看到,能否快一点,因为这是宫中在催了。

董书兰还提到一个主意,出书,两人合作来操作这件事情,当然是由傅小官来写,董书兰去找书局印刷销售,按照董书兰的分析,这本书肯定会大卖,尤其是那些大家闺秀。

对此傅小官表示赞同,提出五五分账,被董书兰驳回,改为了三七分账,董书兰占三成,傅小官占七成。

自始至终,董书兰没有告诉傅小官九公主曾经到过傅府,还和她座谈了许久。

傅小官也将九公主来临江这事忘记,每日里打拳跑步练功写红楼一梦,忙碌却又充实,如此这般转眼到了七月。

西山别院送来消息,稻田里的稻谷要开始扬花了,后山溶洞里的灰石已正式开采,新买的那片地,地基的整理也已经完成,等着少爷接下来的安排。

傅小官在临江傅府给董书兰写了最后一封信,信里说道即将启程去西山别院,会在那里呆较长的一段时间。以后再有书信,请寄往西山别院。随信而去的,是红楼一梦最新的两个章回。

因为此次去西山别院所呆的时日较长,所以春秀需要准备的东西就更多了一些,当然这不是傅小官要去考虑的事,他此刻坐在凉亭里,回忆着关于水稻杂交的事情。

前世虽然在农村长大,插秧收谷他是懂的,可育种这等太高级的玩意儿,他仅仅是长大之后在报纸或者书上偶有看见。

不甚详细,也不甚清晰,记得那名字叫三系杂交水稻,首先要找到原始的雄性不孕株,这玩意最为麻烦也最为关键。

至于下一步,傅小官也不知道啊,反正如果能找到这玩意儿,再给它授粉瞧瞧,这事儿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搞定的,去了下村,找些有经验的农人,他们估计比自己还专业一点。

放下这事,他正准备出门去和秦老道别,却看见傅大官一脸乐呵的走了进来,跟在傅大官身后的是一个中年妇人,衣着艳丽,脸上光鲜。

“儿啊,为父有件事情和你商量,来,先坐下。”

傅大官指了指那妇人,又道:“这是钱婶,钱婶请坐,这便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傅小官。”

傅小官一脸懵逼的坐下,问道:“啥事?”

“咳咳,是这样,我儿你也年纪不小了,为父想着为你寻一门亲事,便委托了钱婶,钱婶你来说说。”

那妇人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傅小官,手中红绢一挥,笑道:“傅少爷果然一表人才,还满腹经纶,傅老爷这是生了个好儿子呢。”

顿了顿,她又道:“傅家家财万贯,傅公子如今名扬临江,这一般人家的女子老婆子我是不敢说给傅公子的,不过,最近正好有物色到一大户人家的小姐,年芳十四,虽未及笄却也长开了。关键是这户人家与你傅家门当户对,那小姐老婆子我也见过,知书达理,温柔贤惠,与傅公子可是绝配,以后定然琴瑟和鸣儿孙满堂。”

傅小官一脑门黑线,老爹这又是闹哪样?

自己才十六岁过半,对方才十四岁——这特么放在前世才读初中!这就琴瑟和鸣还儿孙满堂了?

他愕然的看着那妇人,然后便笑了起来。

这笑容看在傅大官的眼里,儿子这是欢喜的,这事儿估计成了。

那钱婶也是如此想的,所以她脸上灿烂的如一朵花,她拍了拍傅小官搁在桌上的手,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:“傅公子,那便是张记家的幼女,粮商张记,入了皇商的那位,这小姐可是正房所出,张家家主的掌上明珠啊。”

她收回手,转头对傅大官说道:“你看,这是不是门当户对?你家是临江首富,那张家也是临江大贾。她那哥哥是临江四大才子之首的张文翰,如今去了上京参加秋闱,是要中状元的。这小姐在这样的人家长大,以后入了你傅家的门,把你这偌大的家业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是简简单单的事儿。”

“她叫什么名字?”傅小官好奇的问道。

“张沛儿,这小姐虽未及笄,可去张府提亲的人已是不少,傅公子可得趁早,别被别人先登了。”

“你有没有问问她愿不愿意?”

“她是愿意的……”钱婶的话脱口而出,然后讪讪一笑,“老婆子认为她是愿意的,毕竟傅公子如今一改以往形象,被许多学子们认为是临江才子之首,再加上傅公子弄出的那两种酒,这不正是这样的女子所倾慕的对象么。”

这事儿的真实情况是,张沛儿看上了傅小官,其实如今临江许多大户人家待字闺中的小姐都看上了傅小官。

那一首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,便捕获了许多少女的芳心。

如若是以往臭名昭著的傅小官,她们当然是避之不及的,可如今人家浪子回头了呀,又是诗又是词又展现出了惊人的营商天赋,还从不去沾花惹草,甚至许多日子连门都没有出——傅府外是有人看着的,如此优秀的男子,那肯定是要抢的。

如果傅小官外出,免不得会碰上数起偶遇,可傅小官偏偏宅在了家里,这让许多坐在轿子里默默期待的姑娘们大失所望。

张沛儿也不例外,她对父亲提起,张之策思量了一宿,没有反对。

张家与傅家经营的生意不同,本没冲突,两家之间也并无矛盾,张之策和傅大官偶尔还会因为某些原因聚在一起喝两杯。

而今傅家那小子好像真的成器了,虽然傅家齐氏有了身孕,但傅小官此后家主的地位是不可能动摇的,如果女儿真能嫁入傅家,倒也是一桩美好姻缘。

所以张之策先找了钱婶,而傅大官也偶然遇见了钱婶。

傅小官坐直了身子,笑道:“如果我不愿意呢?”


父子二人又聊了一些琐碎事,比如傅小官在西山别院做的那些事情,也比如傅大官和粮商们商议的一些事情。

最后傅小官说想看看傅大官当初和酒坊里的人签订的那份协议,傅大官笑着说哪有什么协议,只不过是把他们全部变成了家奴——只有家奴,才能让人放心。

傅小官看着他爹看了数息,才哈哈大笑,傅大官不明所以,傅小官说姜还是老的辣。

“临江的事算是暂时圆满了,我明日启程去西山别院。”

“这么快又要走?”傅大官很是不舍,儿子回来还未曾一起吃个饭呢,

“那边很多事需要安排处理,手上能用的人太少了,尤其是值得信赖的亲人……爹,趁着年轻,再娶几个吧。”

“胡闹!”

……

次日一早,天空阴暗,云层低矮,燕子低飞,空气中有一种压抑的闷热,估计会有一场大雨。

傅小官一行三人就在这个大雨将临的早晨出发了,往西山而行。

“为什么这么急着走?”苏墨回头问道。

“我怕那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稗子被这场大雨给毁了。”

“那东西……真那么重要?”

当初王二发现稗子一事苏墨和春秀都在场,他们是眼见傅小官跑出去挽起裤管就下田的。

“主要是不好找到,也不知道这两三天他们又找到了没有,这花期就快过了,如果只有这么一株还死了,就又要等到明年此时。”

苏墨没有再问,鞭子一挥,啪的一声爆响,“驾……”马车飞奔而去。

云层越来越厚,明明晌午时分,光线却越来越暗,傅小官看着车窗外那墨染的低云皱起了眉头,愈发有些担心。

当马车穿过那处山谷,快到杨家坪的时候,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的便打落了下来。

苏墨戴上了斗笠披上了蓑衣,再次回头问了一句:“停还是走?”

“走!”

就在这暴雨之中,这辆孤独的马车破开了风雨,在茫茫的雨幕中飞快的前行。

天色越来越暗,有龙蛇般的闪电愤怒的撕破了天穹,然后便有轰隆隆的雷声在头顶滚动。

春秀捏着衣裳很是紧张,傅小官抬眼看着她笑问:“你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先看见闪电再听见雷声吗?”

春秀觉得这问题有些奇怪,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?难道还有啥说法不成?

她摇了摇头,傅小官又道:“有两种说法,其一是闪电原本和雷声同时发生,但是闪电的速度比雷声传播得更快,所以我们先看见闪电后听到雷声。其二是因为人的眼睛在前,耳朵在后,所以先看见闪电后听见雷声,你认为哪个说法正确?”

春秀想了想,回道:“眼睛在前,耳朵在后,对不对?”

傅小官大笑,说了两个字:“聪明!”

春秀暗喜,少爷可算是夸奖我了。

这不过一小插曲,傅小官也没那心思去解释光和声的传播这种无聊的事情。

他看向窗外,可视距离极短,如果这时候迎面而来一辆马车……

苏墨手中缰绳一勒,骏马吃痛,人立而起,却因为惯性依然前冲,眼见就要扑倒在地,傅小官一把拉住春秀,便见苏墨一个闪腾便冲了出去,双手将那骏马托起,随着惯性前冲,并向右一个转向,车厢被甩了出去眼见就要翻滚,苏墨已放下骏马,再冲了回来一脚将车厢踢正,他们的右边一辆马车呼啸而过。

苏墨飞身上马,没有坐在驾车位置,直接骑在了马背上,马车加速,狂奔而去。

那不过电光火石的瞬间,春秀吓的脸色惨白,傅小官也惊出了一身冷汗。

反倒是苏墨,好像屁事没有。

我有一张乌鸦嘴——傅小官如此想到。

此后再无险情,但雨势未减分毫。

马车来到了下村外,傅小官没有直接去西山别院,而是在田边戴上斗笠下了车。

他向发现稗子的那块田走了过去,苏墨和春秀紧随其后。

待得近了,傅小官便看见那田里蹲着一个人,也戴着一顶斗笠,手里还撑了一把油纸伞。

傅小官脱去鞋袜又下了田,那人转头向他看了一眼,心里顿时有一种异样的情绪升起,那是少爷!

如此暴雨,少爷居然来看我了!

他是王强,王二的儿子,他受父命照看这株败子,临此暴雨天,他来为这株败子撑伞。

傅小官来到王强的身边蹲下,看着王强便傻乎乎的笑了起来,王强也咧开嘴笑了起来,春秀看着却想哭,然后泪如雨下。

“少爷,它没事,长得很好。”

“嗯,我告诉你啊,这株稗子,以后会结出很多很多很多的谷子。现在这稻谷亩产不过两百多斤,但有了这株稗子,以后这一亩便能产出五六百斤甚至上千斤。”

“真的?”王强难以想象。

“记住,少爷我从不骗人。所以你守住了它,就是守住了一份希望。”

“我相信少爷,少爷是读过书的人,我爹说少爷怎么说,我们就怎么做就行了。”

“听你爹的没错,你爹呢?”

“在那边,雨大了看不见,还有我那未过门的媳妇,我娘,我老丈人丈母娘……也在,我们找到了十株这样的稗子,也按照少爷您教的法子授了粉。少爷您曾经说哪怕这田里其它所有的稻谷都死光也不能让它死了,我们不会让它死的。”

傅小官向远处望去,确实看不见人影,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,十株啊,太难得了!

“少爷放心,每一株都有人守,这雨太大,您快回去,您身子骨精贵,不像我们这些粗人,可别受了凉,我爹肯定会揍我的。”

傅小官没有再说什么,拍了拍王强的肩膀,上了岸,拧着鞋袜打着赤脚上了马车,向西山别院驶去。

他没有料到这些淳朴的农人真的将他曾经说过的话放在了心上,并如此坚定的执行了下去。

王二居然找到了十株雄性不孕植株,可以想象在如此燥热的天气下,王二付出了多大的艰辛和汗水。

而为了守护它们,更是全家都在这暴雨中为这植株撑了一把伞!

傅小官很感动,决定为他们做些什么。

小说《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宣历八年七月二十,这是一个记载于西山发展史上的重要日子。

天光微亮,傅小官正在西山别院晨练,王强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。

“少爷,少爷,我爹找到了您说的那种……稗子!”

“当真?”

傅小官停下了晨练,心里豁然一喜。

“应该是,少爷要不要去看看。”

“走!”

“喂喂喂,少爷你还没吃饭呢!”春秀跟在后面大喊。

“不吃了。”

春秀跺了跺脚,跟着也跑了出去。

苏墨皱了皱眉头,也跟着跑了出去。

易雨不明所以,见少爷跟着那王强跑得飞快,以为出了什么大事,便也跑了出去。

这一趟就跑得有些远,春秀和易雨累的直喘气,只能勉强跟上,王强和傅小官还有苏墨当然没问题,他们一直跑到了那片田边。

王二正蹲在田里,就像呵护着了不得的宝贝一般,动都不敢动。

傅小官把鞋袜一脱,裤管一挽,就这样下了田。

苏墨再次愕然,跟在后面的春秀和易雨更是大吃一惊。

“少爷,不可!”

傅小官没有理会,此时的稻谷已经封了田,他在隐约的行距间趟过去,来到了王二的面前。

“少爷看看这一株。”

王二虽然惊诧于少爷下田,但他仅仅是一念,因为要证实这个东西肯定得要下田的,总不能拔起来送到岸上吧。

傅小官蹲了下去,仔细的辨认。

这一株确实不同,稻谷是雌雄同体,同一植株上两种花是同时开放的,但这一株不是,它只开了一半的花。

傅小官确认了这就是自己要找的雄性不孕系植株,他的心里很欢喜,对王二王强说道:“就是它!在这做一个标记,或者把这附近两尺之内的稻谷全拔了。”

“接下来两件事你们记住。”

“少爷吩咐。”

“第一,务必照看好它,尤其是出现极端的天气,这满田的稻谷都可以死,唯独这一株,无论如何不能出现岔子。”

“第二,它不能自己完成授粉,需要人工授粉,就是这样……”

傅小官将旁边一株稻谷拔了起来,将花蕊上的花粉小心翼翼的抖落在这株稻谷已经盛开的花蕊里。

“这活儿一定要精细,它的花不多,但要保证每一朵花蕊都要授粉。”

王二王强慎重的点了点头,虽然他们完全不知道这是在干啥,可见少爷说的如此慎重,心里便觉得肯定是什么精贵的玩意儿。

“坚持每天给它授粉,直到这些花凋谢。单独给它施肥,不要太猛,比平时多两分即可。另外仅仅一株不够,再找找,尽量多几株,按照我那法子处理,你们就是大功一件!”

“好,我把这做个标记,王强,你给老子就守这了,刮风你给老子扶着,下雨你给老子挡着,出了半点岔子,老子打死你个狗曰的。”

……

傅小官走上田埂,一腿的泥。

“少爷,你怎么能干这事?”春秀跺了跺脚,“快来这洗洗。”

傅小官若无其事的坐在一处水坑边,洗了洗脚晾在石头上,看着王强果然老老实实的蹲在那处便笑了起来。

“我没那么娇贵,只是懒了一点,走吧,回去。”

傅小官的裤管依然卷着,他虽然穿上了鞋子,看上去有些滑稽,但苏墨却再次更新了对傅小官的看法。

他毫不犹豫的就下了田,和那农人在那捣鼓了半天,虽然苏墨也不知道他在干啥,但总觉得那是好厉害的样子——这家伙毕竟是大地主家的少爷,这天下像他这样下田的的少爷能有几个?

虽然虞朝重农,但那重的是农业产出,而不是在田地间耕种的农人。

那些少爷们所关心更不是那些农人,而是附弄风雅,把酒当歌,重金买花魁一笑等等。

如此环境之下,便愈发显得傅小官的与众不同。

傅小官是没有这种想法的,他回到后院洗了个澡,吃过早饭,便躺在凉椅下看起书来。

看的是梯云纵,这种传说中的轻功。

依然很薄很薄的一本书,主要讲的是如何运行内力,身体如何配合内力作出动作等等。

傅小官很快就看完了,然后记下,在脑子里模拟了几番,又开始打坐修习内功。

没有内功,这轻功是飞不起来的。

就像没油,那飞机也是飞不起来的,一个道理。

一个时辰之后,内功运行了九个周天——虽然丹田依然没有气感。苏墨走了过来,说道:“你的那些拳脚功夫倒是能唬人,但如果遇见绿林高手,便毫无用处。”

“我也没办法啊,我说这内功有没有捷径可走?”

“没有。”苏墨毫不犹豫的就消灭了傅小官的念头,“我教你一套剑法。”

这个可以有。

“此剑法名为全真十三剑,为道院一流剑法,你且记住,绝不可外传。”

“你这不是传给我了?”

“我怕你被弄死!”

“我又没仇人。”

“呵呵。”

……

“练剑之基本要诀:一眼神,二手法,三身法,四步法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剑道之道,全凭乎神,神足而道成。”

“炼精化气,炼气化神,神练成道,剑神合一,是近道矣……”

苏墨一边说着一边舞剑,为了让傅小官看得明白,他剑行得很慢,也没有用上内力和轻功。

傅小官看得很认真,他一边记着苏墨说出的那些剑诀要领,一边目不转睛的盯着剑的走势,便觉得这武功一途真是玄乎。

苏墨花了一个时辰为他讲解全真十三剑的要领,然后傅小官尴尬的发现自己没有剑。

“剑者必须有自己的剑,只有熟知自己的剑,才能如臂指使,行剑酣畅而无阻滞。”

苏墨将自己的剑丢给了傅小官,傅小官心潮澎湃的耍剑。

一板一眼一招一式……苏墨闭上了眼睛,忽然觉得自己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,这厮的剑和他那字一般,怎一个丑字能够形容。

傅小官可不觉得,他极有兴致,嘴里还发出哼哼哈嘿的声音,跳跃劈砍间,斩落一地青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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